今天,我们不谈工艺或艺术
让我们来谈谈“养老”!
人口老龄化趋势
这可能是近年来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
每个人都会变老
那么如何解决养老问题呢?
别担心!
为了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苏州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
升级改造,建设新一批医疗一体化、公共建设和私人建设
地区养老服务中心
~一些地区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效果图可能就在你附近~
这些高价值的服务中心
在承担集中保障职能的基础上
重点向低收入、老年人、独居老人和残疾老人开放
这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
你认为易姐真的“转行”了,说要养老吗?
为了更好地宣传和展示苏州养老服务的新发展,
这一次,易捷将加入苏州民政局向大家介绍
公开招标!
苏州地区养老服务中心
图像视觉识别(LOGO)
奖励非常丰厚
迅速采取行动!
一个
活动名称
苏州地区养老服务中心视觉LOGO征集活动。
二
工字续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的提交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8月12日,共50天。最终结果将在工程初步审查和专家审查后于9月初公布。
三
赞助单位
苏州民政局
四
支持媒体
《苏州艺术档案》微信公众号
五
招标对象
国内专业机构、公司、大专院校、专业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个人或单位均可命名。
六
招标要求
LOGO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体现苏州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特色和内涵,体现“关注薄弱环节,提高质量和效率,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总体目标;论证“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支持对象与保障人相结合、护理与综合服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见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参见《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67号)。
1.作品应紧紧围绕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定位,具有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内涵、鲜明的主题、高度的认可度和认可度、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苏州地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工作中,必须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和应用,如公函、信笺、宣传资料和媒体等。
2.它必须符合国内外的文化接受习惯,能够在国内外养老事业和产业推广活动中发挥作用。
设计草案应附有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描述,包括设计图案、技术文字描述(图案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模式的创意概念描述(含义、含义、背景等。)。
4.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三维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颜色和特殊字体设计稿。
5.设计作品应以JPG格式存储,图片分辨率应为300dpi
,并确保在缩小到100100像素时可以清楚地使用。源文件(人工智能或CDR矢量图形格式)应在作品被选中后提供。
6.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注册条件。最终租用的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七
参与模式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作者简介的一个纸质版本和一个电子版本。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投稿人必须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工作单位、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纸质版附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子版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以单位名义的,需提供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作品的一个纸质版本和一个电子版本(包括LOGO和500字以内的创意描述)。邮寄地址:苏州市平龙路158号,苏州市民政局,邮编:215000。电子版以“老年LOGO作者姓名及手机号码”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邮件地址:szylfw@126.com,联系人:江天逸,联系电话:0512-82280270。
3.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7: 00。
八
活动期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作品初审、专家评审和结果公布。
(1)作品的初步评审:在提交截止日期后,将进行初步评审,确定五名入围者并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2)专家评审:8月下旬,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者。
(三)结果公告:2019年9月初,苏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了获奖情况,并通知作者携带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和奖金,并与主办单位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九
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获奖金额为20000元;共有4名决赛选手,每人奖励2000元。获奖者将获得苏州市民政局颁发的奖状和相应的奖金,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获奖作品将作为苏州地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标识。上述报酬是奖励和获得视觉LOGO永久使用权的费用。
一个投稿人只限于一个作品,奖金将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如果多人一起工作,奖励将由他们自己分配。
十
相关说明
1.申请的作品应该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涉及著作权、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将取消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申请人的资格,如已支付奖金,将收回原金额。由此产生的争议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不收取注册费,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所有申请作品的组织者都不会归还它们。申请人必须保留自己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3.提交参加本次活动被视为已同意组织者有权使用提交的作品(包括复制和编辑等权利。)通过任何媒体或载体,如电视、广播和互联网;被评为获奖者和入围者的作品归苏州市民政局所有,但作品的作者属于创作者。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民政局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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