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为廉江经济腾飞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开发区已升级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的发展更上一层楼,也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
为帮助开发区打造创新驱动型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品质发展引领区,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造一流的高新区形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体现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形象定位。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和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志及形象雕塑设计征集活动”现已举行,开发区标志及区域雕塑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一、主办单位: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征集时间:2020年4月23日-5月9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征集,专业设计师、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方式:
(1)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应包括:标志设计图或形象雕塑设计图,参赛单位或个人将作品发送至邮件地址:13829780560@139.com。提供JPG或TIF格式的源文件(PSD、AI、CDR和其他格式文件)。
(2)每项工作应提交单独的《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标志及形象雕塑设计征集活动应征表》(附在表格中)。活动咨询电话:1382978056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36000,下午14:30-18:00)。
五、作品总体要求:
(1)由于开发区位于连江市,作品应考虑将连江市的文化内涵、地方特色或代表性建筑和景观融入到设计灵感中,如未来之门、九洲河、河底银湖、红橙之乡等,作为设计灵感的参考。
(2)廉江有“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的美誉,电饭锅占全国市场的30%,零配件占全国市场的60%以上。生产的电饭煲和电水壶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申请人设计的作品尽可能地体现了连江小家电——电饭煲或电水壶的元素,或有相关的联想和延伸。
(3)作品能够诠释或体现“高科技”的内涵,符合高新区的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科技感和品位。
(4)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是开发区形象宣传的代表。
(5)作品中禁止涉及宗教、民俗、歧视和不文明方面的元素,以及有争议的、模糊的和非法的表达。
标志作品要求:
(一)标志设计应突出主题,易于传播,具有一定的内涵和强烈的视觉感染力。
(二)适用性强,便于在各种宣传物品、媒体上推广使用。
(3)标识的主要设计应包括:“图形中英文(拼音)”组合、中英文字体规格、标准颜色和辅助颜色及其颜色值、绘图规格、应用场景渲染和各种标准组合。
(4)标识作品应包括两个设计标准图纸,即彩色草图和黑白草图(网格图),并带有图形符号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纸的概念描述(含义、含义、背景等。)。
形象雕塑作品要求:
(1)在设计内涵上,形象雕塑不仅仅是一个雕塑,更是开发区28年历史中,以行业为先、开拓进取、造福一方、服务国家的创业精神的完美体现;是开发区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设计、产品设计等各种元素的集中升华和展示;这也是开发区在各级领导关怀下发展进程的丰富。
(2)形象雕塑设计图应包括三个视图(主视图一个,左视图一个
2.真实地点的照片
六、评选规则:
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征集工作分为初评、公开投票、专家评审和公示四个阶段。
(1)初步评估阶段(5月10日-5月12日):收集收集到的作品,初步选择一些标志和形象雕塑作为主要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5月13日-5月16日):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初选作品,并开通网上投票窗口,让公众和社会各界对初选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5月18日-5月20日):评审人员将对投票作品进行评审,选出最终入围者。
(4)公示阶段(5月21日-5月27日):入围名单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果确认是抄袭或侵权作品,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没有异议,主办单位将宣布获奖结果,并向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七、奖项设置
(一)标志设计奖项:
标志设计奖有五名入围者,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从五名入围者中选出。
一等奖是2万元
二等奖将奖励5000元
三等奖将奖励3000元
决赛选手每人赢得2个奖项,1000元
(二)形象雕塑奖项:
影像雕塑设计奖有五个入围者,一、二、三等奖从五个入围者中选出。
一等奖是2万元
二等奖将奖励5000元
三等奖将奖励3000元
决赛选手每人赢得2个奖项,1000元
八、注意事项:
(1)作品应包括投稿人的单位/姓名、作品的电子版本以及作品的字面解释意义。
(二)作品必须是原件(字体有版权),不得复制。一旦被发现,你将立即被取消资格。任何涉及剽窃、借用等的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与主办单位无关。
(3)作品应标有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作为获奖的依据。
(四)获奖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属于主办单位。届时,除了奖金外,将不会向投稿人支付任何费用。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修改、重新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宣传和以其他形式使用所选作品。征集结果公布后,未使用的作品可以自行处理。
(5)所有提交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不成功作品的作者可以自行处理。
(6)如果设计作品是重复的,以首次收到作品的日期为准。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申请表。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标志及形象雕塑设计征集文件
下一篇: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形象视觉标识LOGO征集活动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