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载体,大力宣传《嘉峪关文明20条》,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嘉峪关日报决定联合开展《嘉峪关文明20条》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详情如下:
第一,教唆的对象
为整个城市广泛收集。
二、收藏主题
条目应该围绕《嘉峪关文明20条》的内容创建。
三、工作要求
(a)工作的形式
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广告和海报设计
(2)提交要求
参赛作品在网上提交。请寄到嘉峪关日报(34287830@qq.com)。网上提交的文件格式为jpg或TF格式,颜色模式为CMYK,规格为A3(297 * 420毫米),分辨率为300dpi,单幅不少于10MB。
(3)其他要求
1.作品必须是第一个条目。
2.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3.参与者在提交作品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作品名称应采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单位联系电话”的格式。据此,主办单位将选择并颁发获奖证书。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4.除创意元素外,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标有任何其他信息,如参赛者和参赛单位的名称。
四.激励措施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分别设置系列作品奖和个人作品奖,其中系列作品应围绕《嘉峪关文明20条》进行创意设计,个人作品可围绕《嘉峪关文明20条》的某个内容进行创意设计。奖项设置如下:
(1)系列作品奖
一等奖,奖金3000元
两个二等奖,每个奖金2000元
共有3个三等奖,奖金各为1500元
(2)个人作品奖
20个优秀奖,每对200元
如果每个类别的参赛作品数量少于奖项总数,或者参赛作品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减少奖项数量。
V.特殊解释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原创,参赛者必须确认作品的版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版权和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上述争议,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收回获奖项目的权利。
2.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精神权利)属于原作者,参赛选手同意承认主办单位及其授权媒体或单位在提交参赛作品后有权免费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公益宣传。主办单位可以将获奖作品作为基础材料,组织修改、改编、出版和播出。所有参赛作品不会被拒绝。
3.获奖后,应提交高精度的原始文件,并保留每幅图像的图层,以便出版时调整图片比例。
4.所有提交文章的作者应被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规定。
六.最后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中共嘉峪关市委宣传部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嘉峪关日报
2017年6月3日
http://www.jygxw.com/Item/Show.asp?d=21702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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