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石安莱芜”整体品牌形象,使“石安莱芜”成为引领消费、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标志,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石安莱芜”形象标识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1 .征集内容“石安莱芜”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必须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达标志的含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二、征集对象向公众开放,具有专业设计标准的机构和个人可以参与。三.收款时间:2014年11月19日-12月19日(以邮寄地点的邮戳时间为准)。四.招标要求1。主题鲜明而深刻,体现了“石安莱芜”的鲜明特色和个性特征。2.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易于理解,易于记忆,易于识别,并可应用于各种形式的宣传。3.申请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五、工程提交1。书面设计草案以A4纸提供,一份彩色,一份黑白图案,可以用电脑制作或手绘。电脑制作以电子文件JPG或BMP格式提供。图像标志设计尺寸:120毫米120毫米。2.形象标识应附有创造性的描述,并简要阐述作品的概念、构思和内涵。3.请注明作者姓名、机构、身份证号码、详细的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4.邮寄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龙潭东街莲花山路莱芜民防大厦607室,由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应急管理科接收,邮编:271199。邮寄信封上标有“莱芜市食品安全形象标识征集”字样。六.奖励办法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共授予一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2项,奖励人民币5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评选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七.相关声明1。所有捐款将不会退还。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2.如果申请方案相同,以先收到稿件的为准。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和其他侵权行为,任何侵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3.作品一经采纳,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属于组织者,组织者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和修改作品。4.获奖者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将由贡献者承担。5.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人:郭川丰电话:0634-607731213563480689电子邮箱:lwzfsab @ 163.com QQ:6488316:6488316莱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1月19日
http://www.laiwunews.cn/html/2014/1119/143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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