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一个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为了提高食品在山东的整体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食品安全山东”的整体品牌形象,使“食品安全山东”成为引领消费、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标志,省食品安全办决定公开开展“食品安全山东”形象标识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食品安全山东”标志设计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必须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达标志的含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第二,收藏的对象
向公众开放,具有专业设计标准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
第三,收集时间
2014年8月17日-10月18日(以邮寄地点的邮戳时间为准)。
四.招标要求
1.主题清晰,寓意深刻,体现了“山东食品安全”的鲜明特色和个性特征。2.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易于理解,易于记忆,易于识别,并可应用于各种形式的宣传。3.申请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工程提交
1.书面设计草案应采用a4纸,一份彩色和一份黑白图案应采用电脑或手绘制作。计算机产品应以电子文件的jpg或BMP格式提供。图像标志设计尺寸:120毫米120毫米。2.形象标识应附有创造性的描述,并简要阐述作品的概念、构思和内涵。3.请注明作者姓名、机构、身份证号码、详细的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4.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1号,由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应急处接收,邮编:250013;山东省济南市罗源街2号大众传媒大厦31楼,由《人民日报》行业新闻采集中心健康记者站采集,邮编:250014。邮寄信封上标有“山东省食品安全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六.奖励方法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共获得一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2项,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评选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七.相关声明
1.所有捐款将不会退还。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2.如果申请方案相同,以先收到稿件的为准。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和其他侵权行为,任何侵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3.作品一经采纳,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属于组织者,组织者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和修改作品。4.获奖者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将由贡献者承担。5.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子欣王锴
电话:0531-88592762851936301379113305
电子邮件:dbwk549 @搜狐。com
QQ:125533380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6日
http://news.12371.cn/2014/08/18/ARTI1408324169821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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