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山东”品牌建设,提高食品在我县的整体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食品安全莒县”的良好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县建设省级食品安全县的工作水平和群众的社会满意度,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决定开展“食品安全莒县”形象标识作品征集活动。具体的收款规则如下:
收藏内容
“石安莒县”标志设计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必须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达标志的含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招标对象
向公众开放,具有专业设计标准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
收集时间
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30日(以邮寄地点的邮戳时间为准)。
招标要求
1
主题清晰深刻,能体现出“石安莒县”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个性特征。
2
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易于理解,易于记忆,易于识别,并可应用于各种形式的宣传。
3
申请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提交作品
1
书面设计稿应采用A4纸,彩色和黑白图案各一份,用电脑或手绘制作。电脑制作应采用JPG或BMP格式的电子文件,图像标识的设计尺寸为120毫米120毫米。
2
形象标识应附有创造性的描述,并应简要说明作品的构思。概念、内涵等。
3
请注明作者姓名、机构、身份证号码、详细的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4
邮寄或直接邮寄至:莒县银星大道91号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莒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76500,邮寄信封上注明“莒县石安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奖励方法
莒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共授予一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2项,奖励人民币500元;三等奖共300元,评选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相关声明
1.所有捐款将不会退还。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2.如果申请方案相同,以先收到稿件的为准。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和其他侵权行为,任何侵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3.作品一经采纳,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属于组织者,组织者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和修改作品。4.获奖者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将由贡献者承担。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莒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信息
联系人:马赤忠、杜青玲
电话:0633-6222542,6225578
联系电子邮件:jxspaqb@126.com
https://mp.weixin.qq.com/s/HRFfZVdL2qCUgy2oNqq4uQ
上一篇:石榴卡通形象创意设计
下一篇:食安莱芜形象标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