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以保健食品为主的设计公司需要关注保健品的新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章程进行设计,避免高额罚款、产品撤单等重大经济损失。
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专用标签区域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治疗疾病的药品”等内容。
《指南》的颁布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了解消费,让保健食品而不是药品深入人心。遏制犯罪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警示等,是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树立诚信自律意识,体现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有利于制约商家的营销行为,不欺诚信,赚钱;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使消费选择更加理性。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治疗疾病的药品”的警示语言区域应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容器)的主展示布局,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区域的20%,并以粗体打印。
(实施前)
(实施后)
《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以“保质期到XX,XX,XXXX”的方式明确标注保质期,使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购买,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指南》还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要在产品包装上寻找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去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取发票或销售凭证。如果您对所购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疑问,或者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应拨打12315投诉并及时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控制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维护人民健康,企业要自律,坚守底线,监管部门要持续努力,长期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钉钉”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
《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指南》的宣传和实施,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标签,严格控制保健食品,打击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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