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新野县
电商区域公共品牌标识的公告
为了打造电子商务农业特产的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县域农业特产的推广,进一步提升新野县农业特产的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新野县商务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新野县电子商务农业特产的区域公共品牌标识(包括名称和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主题突出,意义深远。主题标识(名称和标识)应紧紧围绕“电子商务走进农村”的主题,突出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电子商务扶贫等特色。并具有丰富的新野文化内涵和明确的象征意义。
2.这个想法新颖、简洁、生动。主题标志应主要由图案和文字(字母)组成,颜色搭配适当,造型端庄稳重,有利于公众认可和推广。
3.简洁易用,具有很强的推广性。主题标志应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要求,便于彩色印刷,制作徽章等。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活动中。
二、应征作品具体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向国内外公众开放。所有具有一定创作和设计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加,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交多份申请。
2.主题确定了应提交的书面作品(1份)和电子版本,以及300字的创意描述;纸质版本是彩色打印的A4纸尺寸,电子版本是原始尺寸矢量图(人工智能或CDR格式)。
3.请将纸质版和申请表通过特快专递发送至指定地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邮件标题为“新野县电子商务区公共品牌识别应用作品”,附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4.本次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以纸质版本的邮戳为准。发送时请注明“新野县电子商务区公共品牌标识申请”字样。
三、评选办法
1.作品初试后,新野县商务局将在新野政府网、新野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广泛听取意见,评选优秀作品。
2.新野县商务局成立了一个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并按照程序选择被采纳的作品。
3.作品确认后,将在新野政府网、新野电视台等媒体上向公众公布。
四、活动说明
1.申请作品一经采纳,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新野县商务局,该局有权对申请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创作者和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2.申请作品不能与其他标志相似或相同。所有申请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旦发现侵权作品,将被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所有申请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申请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文件。
4.这项活动最终采纳了一项工作。申请工作被采纳后,被采纳人可获得新野公共品牌征集组委会提供的1000-3000元现金奖励。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新野县商务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新野县商务局:
电话:0377-66293809
:xyswbgs@163.com邮箱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野县汉化街解放路10号商务局:(邮编:4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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