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大众创业和创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临淄区委区政府决定建设“临淄梦谷”,包括创业孵化中心、创业培训大学、金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工业设计中心等。为了树立其形象,突出其创业特色,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临淄”梦谷”标志。一、工作要求
1.作为“临淄梦谷”的形象化和形象化标志,征集标识将用于形象宣传和对外展示,应充分体现“大众创业创新”的主题和积极热情的创业精神,具有创新的思维和强烈的感染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作品应与主题密切相关,并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
2.标志要求主题突出、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大方。文字和图形应当简洁、规范,能够深入人心,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易于制作和推广。
3.作品应以电子格式提交,JPG或PSD格式,文件少于10M,设计描述在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含义、含义和背景。
二.提交和审查
1.收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提交要求:所有提交的纸质作品必须标有“临淄?”梦谷标志收藏作品”,随作品一并提交设计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评价和奖励:“临淄?梦幻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所有提交的设计标识的评选,并最终以作品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注意事项
1.工程不得包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任何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申请作品应该是原创的,没有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都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所有者,都有设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用作品或用于创作应用作品的任何材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版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任何涉及剽窃、借用等的侵权行为。由投稿人自己承担,与主办单位无关。
3.申请人必须承诺入围作品的版权属于“临淄?归梦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并有义务按要求对工程进行修改。
4.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作品将不会被退回。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人不得将设计作品用于任何其他载体。征集结果公布后,入围作品可以自行处置。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淄?梦幻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信息
1.联系人:王培汉电话:0533-7311646
2.邮寄地址:临淄区环九路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255400
3.电子邮件:lzmzgjsbgs@163.com
http://zibo.iqilu.com/zbminsheng/2015/0709/2477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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