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司、各单位:近年来,公司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服务品牌建设,丰富公司企业文化内涵,提高员工文明服务水平,提升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公司全体员工和公众的服务品牌名称、标识和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赣州高速公路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二、创造性要求
1.赣州高速公路服务品牌名:知名度高,令人难忘,具有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地域和产业特色,体现客家热情、好客和礼貌,与品牌名有亲和力。
2.赣州高速公路服务品牌标识:符合赣州高速公路服务品牌名称,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简单,色彩鲜明,易于识别,具有地方文化特色,适合在各种载体上传播和使用。
3.赣州高速公路服务品牌口号:简洁、易记、易背、正面、内涵丰富、富有感染力。
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可以统一创建,也可以独立创建。
第三,收藏的对象
公司和公众的所有员工
第四,提交要求
1.每个创作者应提交不超过2个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不超过3个宣传口号。
2.每件作品都应附有必要的书面描述。
3.创作者应保留原始图像标志图案(包括电脑制作和手绘),图片应为JPG格式,不少于5M,以便在作品入围后调用。
4.提交方式: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780118186@qq.com),标题为“漳州高速公路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征集”;纸质文稿提交党群工作部胡迎春办公室。
5.截止日期:2015年3月28日。
五、评价激励
1、评审过程。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收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评估,选出5个服务品牌名称、5个形象标识和10个宣传口号,在公司网站和其他媒体上进行宣传,并由群众评议或投票。最后,根据群众和评审人员的意见,确定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2.激励措施。采用的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口号将奖励创作者2000元,其他入围作品将奖励创作者500元。
六.其他事项
1.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具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任何侵权行为均由投稿人承担。
2.所选作品被视为由主办单位委托,所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将属于主办单位。同时,主办单位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主办单位授权,创作者不得将作品用于其他任何地方。
3.入选作品的创作者有义务配合组织者改进作品。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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