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展示金县翁岗镇的独特魅力,打造“华夏笔都”的品牌形象,扩大翁岗镇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达到“闻口号见标识,知翁岗”的效果,金县翁岗镇专门面向全国征集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金县翁岗镇形象宣传标语及形象标识
第二,收集时间是:
2017年9月3日至11月3日
第三,教唆的对象是:
全国广泛征集创意设计方案。个人和组织可以提交稿件,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可以单独提交。
四、工作的基本要求:
形象口号:
1.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翁岗镇的历史文化、人文特色和旅游特色。
2.这些词响亮有力,容易记住,琅琅上口,影响深远。
3.文字简洁明了,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并附有创意说明。
图像识别:
1.反映了翁岗镇的灵魂,具有很高的认可度和很强的视觉吸引力。
2.全球化,国内外市场通用。对于国际市场而言,必须符合国际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并在实施长期的国际和国内营销策略和今后的各种营销活动中发挥作用。
3.适用性强,可用于各种场合和载体,如名片、公函、信头、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国际营销活动、国际公关推广等。
4.作品附有创意副本描述。
V.参与方法:
本次征集采用两种方式: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人应在信封或邮件头注明“文岗镇形象宣传标语及形象标识”字样,并写下作者姓名、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河北大街269号南昌日报1505室
联系人:叶钦勤
电话:(0791)86865299
邮政编码:330000
电子邮件:ncrb2017@sina.com
六.截止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止(以挂号信的邮戳时间为准,以邮件日期为准)。
七.选择方法:
1.进贤县翁岗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从优秀作品中评选出翁岗镇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五部优秀作品,其中一部为翁岗镇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2.评选结果将在网络媒体活动和纸质媒体的专题页面上公布,并接受网民和读者的监督和抄袭举报。
八、奖励标准:
1.翁岗镇优秀形象宣传标语和优秀形象标识奖励人民币1000元,最后被征用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
2.所有获奖者将被金县翁岗镇人民政府授予荣誉证书。
九.特别声明:
1.投稿人必须确保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投稿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作品内容相同,以第一作者为准(以张贴当地邮戳或邮寄的顺序);
3.作品一经入围或被采纳,金县翁岗镇人民政府即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本次活动不收注册费。无论是否通过,提交的文件将不会被退回。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金县翁岗镇人民政府。
金县翁岗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