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中国著名的青瓷之都,中国的剑之国,中国第一个灵芝之乡,世界蘑菇栽培的发祥地,是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滁州十县好龙泉”。
为了进一步提升龙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好地展示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和管理城市品牌,龙泉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正在面向全社会开展。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龙泉市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和标准组合)。
二、收集时间
从2017年2月25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回执时间为准)
三.招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加。
四、工作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龙泉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同时符合国际惯例,便于国内外人士理解和接受。
2.作品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单,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应用。需要附上设计概念或创意描述。
3.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四份文件:《龙泉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申请表》、《龙泉市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以下简称《申请表》、《承诺书》)、《设计方案》(出口电子文件或光盘)和《设计方案说明》。《承诺书》和《申请表》,请访问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下载。
一、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纸,该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但可附三维造型。
作品应易于制作和使用,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造。
方案描述应有助于理解作品,有助于解释设计思想、概念和含义。
D.作品电子手稿的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用A4纸打印,图片不得小于纸张宽度的三分之一。工程选定后,应提供矢量图(人工智能或CDR文件)。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提交3件作品(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
V.提交方法
1.申请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提交,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应标明“龙泉市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2.提交地址:浙江省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吴,电话:0578-7123811或7761906,邮编:323700。
3.提交电子邮件:lqsghk@163.com
4.主办单位对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盗窃等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申请作品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作品选择
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评选结果将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
七.激励措施
其中一件作品获奖人民币2万元;五名决赛选手每人获得5000元人民币。
以上奖金是指税前金额,奖励按照较高的原则执行,不得重复奖励。
八.知识产权
1.因此,申请作品的建议将不会被退回,创作者应自己保存手稿。
2.申请作品必须由作者原创,除了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申请作品如有侵权纠纷,作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作品的版权在作者获得奖金后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重新设计、制作、展示、出版和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投稿人必须签署《龙泉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这被认为是同意和c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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