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图书馆的新图书馆即将建成。为了推进现代新图书馆的建设,体现新图书馆的文化品质和功能特色,更好地展示新图书馆的形象和服务品牌,“鄂州图书馆鄂州数字图书馆”标识正在向全社会征集。I .设计要求
1.标志名称:鄂州图书馆鄂州数字图书馆。
2.标志形式为平面颜色,包括标志、字体、颜色、组合等。
3.标识应充分体现鄂州的地域文化风格,彰显其个性,并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图书馆的标识;
4.标志应简洁典雅、时尚典雅、形神兼备、内涵丰富、含义恰当、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强、易于识别和传播;
5.标志应适用于网站发布、电视屏幕、广告、办公用品、指示系统、环境布局、印刷材料、服装、车辆、徽章和衍生产品等。
二、提交要求
1.申请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版权、商标权、专有权或第三方的其他权利。
2.每份申请作品必须用A4纸印刷或手绘,500字以内的标志设计文字说明,同时提供电子稿(光盘)。电子原稿的分辨率不小于15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的宽度高度为12401754像素。
3.请在提交信封的正面注明“鄂州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标识申请作品”,同时在申请作品上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第三,联系方式
地址:鄂州古城路38号联系人:张女士
邮政编码:436000
电:0711-3853925(转801)
四.评估方法
鄂州图书馆将组建一个专家评审小组,统一对作品进行整理和评审。专家评审组将选择所有参与评审的有效作品并向公众公布。
V.奖项设置
本次标志征集活动将评选出一件作品(如无作品,则为空),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产生的个人调整税由获奖者承担。
六.权利解释
1.本次设计活动的征集计划可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提交;手稿必须是原件,不得复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提交。因申请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及后果由设计者负责,我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交稿件时,作者必须签名并提交《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见附件或请登陆鄂州图书馆www.ezhoulib.cn下载)。
3.个人作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作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的申请作品不可退款。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如果您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时说明。
4.在赢得设计草案并支付奖金后,其所有权利属于鄂州图书馆。设计者不得将与作品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没有被选中的作者可以自己处理。
6.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7月30日。
附件:申请作品版权转让承诺书
鄂州图书馆
2015年6月15日
附件:申请作品版权转让承诺书
http://www.ezhou.gov.cn/201506/c161150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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