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科学划分网格,广大城乡网格员积极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心理服务、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工作,形成了以智能化应用为支撑、以网格化中心为枢纽,以联动共治为核心,“网格化管理+乡镇综合执法”的齐河模式,有效打通了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齐河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为统一塑造齐河县网格化管理形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网格化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提升网格化管理的品牌力和影响力,推进我县网格化管理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齐河网格”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应融入网格元素,创意新颖、寓意深刻、主题鲜明,突出基层网格“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网格治理、全心服务”的精神内涵,展示齐河网格员形象。
2.作品应易于识别和推广,适合在城乡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并能适合网格员服饰、宣传资料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3.作品应采用彩色设计,富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尺寸120mmX120mm,存储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必须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二、征集范围及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即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
三、应征方式
应征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 《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并将设计成品报送邮箱:qhxwzfw@dz.shandong.cn(以“LOGO征集+作者姓名”作为邮件标题),联系电话:0534—5321412。联系人:曹现华。
四、评选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由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领导和评审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五、特别说明
所设计的作品为原创,为第一次发布,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对于采用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齐河县委政法委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其他未尽事宜由齐河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齐河网格”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中共齐河县委政法委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齐河网格”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上传文件/2020/0721/20200721110135107。docx
https://mp.weixin.qq.com/s/kKUKQRbJSVPW9dfTx0SH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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