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形象符号是普法工作的重要视觉形象元素。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好地树立我区普法工作的形象,打造平潭特色的法律文化品牌,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厅决定开展普法形象符号征集活动。
收藏内容
突出平潭普法的形象符号。
招标对象
社会组织和个人。
工字续时间
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提交方法
个人或单位将提交的作品发送到邮箱,
邮寄或亲自递送。
(有关电子邮件地址,请参见文本末尾的联系信息)
奖励设置
本次活动将设立一个“收养奖”。
奖励人民币1000元。
获得“收养奖”的作品,
它将作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普法的形象标志。
工作要求
1.作品应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题,突出法治元素,具有平潭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特色。
2.构思精巧,气氛凝重,沉着稳重,寓意深刻,易于识别,视觉冲击力强,整体美感直观。
3.作品的后续延展性强,任何颜色、材质、尺寸、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载体的外观都不会影响标志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适用于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目的,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
4.可以加上“平潭普法”几个字。
5.作品格式为jpeg或JPEG,分辨率不小于72dpi,大小不小于1M,保留原作品的psd或ai格式;申请书应附有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志设计的基本要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和意义,并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字数应控制在500字以内,并以Word文档电子版的形式提交。
特别声明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有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均认为其已对所提交作品的版权归属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和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发表,未申请专利或版权注册,未参加其他竞赛,也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
(二)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获得“采纳奖”的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行使版权,包括但不限于:有权重新设计、制作、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竞赛作品的获奖方案。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包括作者本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翻印、传播、摘录、出版、发行或许可该作品。
联系信息
电子邮件:2632773733@qq.com
联系人:高燕
电话:0591-23160068
邮寄及提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业运营中心3号楼5楼司法办公室宣传科
邮政编码:350400
https://mp.weixin.qq.com/s/gxLxz6GKbd40gmvH9IQ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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