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树立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的品牌形象,沈阳市民政局决定向全社会征集养老服务设施的LOGO。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首先,收集时间
从现在起至2018年11月30日,17:00(以申请工作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日期后交付的作品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鉴定的使用
统一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标识。
第三,收藏的对象
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并具有一定广告创意和艺术设计基础的个人和机构、社会在职设计师和业余设计爱好者,均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参加本次活动。
Iv .LOGO设计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设计作品应突出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服务特色和服务文化,展现新时期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健康体魄和高雅生活,并蕴含沈阳的历史文化遗产、时代发展的特征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2.设计作品应主题突出、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寓意深刻;易于识别,易于理解,符合大众审美;应用方便,自然协调,和谐统一;构思新颖,艺术感强,延展性和视觉想象空间。
(2)设计标准
1.LOGO可以单色和双色显示,原则上不超过三种颜色。多色设计稿应反映单色应用中标识的整体呈现效果。
2.每个设计方案应提供500字以内的LOGO设计图、LOGO标准坐标图、LOGO矢量源文件和设计说明(格式:图像JPG、巴布亚新几内亚和TIF,矢量图纸CAR和AI)。
3.LOGO设计草案必须附有中文标准字符设计(水平,垂直和简化)。
4.LOGO设计稿必须标注主色码和辅色码,颜色模式为CMYK;
5.LOGO设计稿和LOGO标准坐标稿的图像文件大小应大于800800像素。单个文件的最大大小为1.5MB
V.提交方法
通过提交、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每个征集对象最多只能提交3件作品。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土门路20号516室
邮政编码:110002
电子邮件:mz23474364@126.com
收件人:魏雪莱
六.版权描述
(1)所有参与沈阳市养老机构LOGO征集的参赛选手必须承诺提交原创作品。一旦发现非原创作品,他们将拒绝参选资格,直到奖金收回。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侵权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出资人承担。
(2)参与沈阳市养老服务设施标识征集活动的所有提交材料一经选定和定稿,其知识产权归沈阳市民政局所有,未经沈阳市民政局许可不得使用。
七、评审和奖励
沈阳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和业内人士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选出一个获奖作品和五个优秀作品。
(1)获奖:给予获奖者一次性奖金2万元(税前)。
(2)优秀奖:获奖者一次性获得2000元(税前)奖励。
八、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应认真了解沈阳养老服务设施标识的征集程序和评估方法,提交的作品不会被拒绝。
(二)投稿不得以一份以上稿件提交,由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沈阳市民政局。
联系人:魏
电话:024-23474364
https://mp.weixin.qq.com/s/1fZwHCqTLVI4UlYPwDkj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