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008年9月2日电-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委托本刊独家向社会征集“福州海斯”的LOGO(包括标准图形、字体、颜色及组合),并在今后的一系列活动中使用,打造“福州海斯”品牌。收集时间是从今天到9月15日。征集要求如下:LOGO标志应体现福州海上丝绸之路的主题和福州的历史文化特色。可融入中文或拼音等具有“福州海斯”含义的主题元素,并结合图形、图片和文字(字母);LOGO标志应构思深刻、构思新颖、外形美观、气氛稳定、富有历史感和时代感、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强;易于记忆、制作、使用和传播;LOGO标志应该包括两个设计标准图纸:彩色草稿和黑白草稿(网格图)。电脑制作的样稿和手稿可以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大小的纸上;提交设计方案时,请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采用A4格式,白色背景,标有标准刻度和标准颜色;LOGO创意和设计说明(500字以内)应附在申请作品中。
申请必须同时通过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发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作者简介、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请在信封左下角以书面形式注明“LOGO征集”,邮寄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52号福州文化新闻出版局文博办事处,邮编350007。电话(传真):0591-83842330。电子邮件:请将“LOGO征集”标记为电子邮件的主题,并将其发送至fzwwj@163.com。
本次工作将委托专家组对所有应用作品进行初步评估和再评估,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包括一个获奖作品和2000元奖金;五名决赛选手获得500元。评选结果将通过《福州晚报》公布。
http://haixi.cnfol.com/haixishehui/20140902/18860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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