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征集“郑州大数据形象标识”。快看。
宣布如下
河南省是全国八大大数据综合实验区之一,郑州承担着探索大数据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郑州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精心规划,争取主动,吸引人才,积极推进,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在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和数字政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强有力支撑。
为了进一步展示和推广郑州大数据的新形象,提高认知度和知名度,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善治、惠民、兴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现公开征集“郑州大数据图像标识”(郑州大数据图像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郑州大数据图像LOGO。
二、收集时间
从公告日期到2019年4月14日,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
第三,收藏的对象
关心郑州大数据发展,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热爱公共服务,对大数据工作有一定了解,具有一定文化艺术素质的专业设计师和爱好者。
四.LOGO图纸要求
(1) LOGO应突出“郑州大数据”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感染力和影响力强,能体现地域文化思想。
(2) LOGO应体现大数据和智慧城市的本质特征,突出郑州大数据的发展理念,突出郑州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3) LOGO图案(字符、拼音、图像等)。)具有象征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简单、清晰、生动、易于识别和传播。
(4)每个投稿人限于2份LOGO手稿,所创作的LOGO附有100字以内的评论和创意描述(包括“LOGO”的概念、象征意义和创意内涵),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和手机号码。获奖作品需要提交源文件。
(五)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复制。
V.提交方法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在标题中标明“郑州大数据图像LOGO收藏”,并以JPG格式(不少于3M)展示。在征集截止日期前将手稿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cxzzdsj@zhengzhou.gov.cn。是否收到提交邮件以回复确认为准。
六.评选和奖励说明
(1)对于所有申请的“郑州大数据影像LOGO”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项,每项奖励5000元;三等奖3项,分别奖励3000元;相关税费由获奖者承担。获奖名单将向公众公布,并在公布后无异议正式通过。
(2)如果获奖标识一致,以投稿人的时间为准。
(3)一旦LOGO方案被提名和采用,相应的版权、作品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上发表的权利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LOGO用户所有,用户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如果提交的作品涉及剽窃或其他侵权行为,应取消获奖资格,提交作品的提供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郑州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