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农业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我区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及知名度、认知度,深入挖掘、提升我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创建丰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系统,培育一批叫得响、市场信得过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推进丰润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丰润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宣传语及LOGO标识”。
一、主办单位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二、承办单位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产业发展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16日
四、征集要求
丰润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基于丰润区特定地理区域范畴,在丰润区政府指导下,由丰润区农业农村局主导,由区内各部门、涉农组织、市场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共创、共享、共管、共用,覆盖全品类、全区域、全产业链的区域公用品牌,具体要求如下:
1、区域公共品牌名称要求用3-4个以内汉字表达,可以从丰润区人文历史、地域特色、自然环境、精神底蕴等角度考虑,也可突出“健康”“绿色”“生态”等元素。充分体现丰润区基本内涵、典型特征或独具代表特色,具有较强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推广;
2、品牌广告语应特色鲜明、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品牌广告语应与品牌名称相呼应,相辅相成,和谐自然,积极健康。品牌广告语字数不超出16字;
3、应征品牌LOGO标识作品创意须符合丰润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目标、内涵,丰润区地域文化特色。LOGO标识要构思新颖、形象生动,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容易辨识、便于记忆、推广性强。应征作品须以电子稿JPG格式、AI格式提交,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
4、应征作品均需附上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5、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须符合《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6、征名方案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媒体发布权归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7、征名方案中名称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五、活动说明
1、初评:由相关部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遴选10件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对进入复评的作品由业务主管部门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决定1个“最佳品牌”和4个“优秀品牌”。
3、公布结果:通过区内有关媒体进行公布并通知作品设计应征者。
4、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丰润区农业农村局所有。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以主办方和专家组评委评选方式方式选出,按照最终评选结果颁布奖励。
1、投稿作品前10名,奖励特色精美礼品1份,对符合要求标准的作品,按照邮箱收件时间顺序排名。
2、入围作品,10名,奖励现金500元。
3、优秀品牌,4名,奖励现金2000元。
3、最佳作品,1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0元。
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未经许可,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注:“最佳作品”获得者,后期要求补充提供作品设计内容需包含品牌VI体系,具体包括:基础规范(图形标准化、标准字、标准色、印刷字体)、办公用品(名片、手提袋等)、宣传用品(海报、宣传册等)、空间导视(门牌、指引牌、玻璃贴)等内容,如不能提供后续内容,取消“最佳作品”资格。
七、权责说明
1、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奖的所有作品,主办方支付奖励后,拥有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将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底稿,不予退稿。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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