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宜良县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发动群众最广泛的参与,打造具有震撼效果及视听冲击的创建品牌,动员和发动广大市民成为城市文明的参与者、践行者和传播者,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宜良县创建全国城市文明城市指挥部面向全社会征集宜良县文明城市宣传标识(LOGO)及吉祥物形象设计,具体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城市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截止至2021年4月24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与宜良自然环境、人文景观、民族风俗、地域文化、花卉苗木、本地重大节庆活动(花街节、烤鸭美食节)等相融合,充分体现地域特色,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创新思维,设计新颖,作品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宣传标识(LOGO)
1.创作要求:以汉字“文”为创作基础,以文明宜良为题材,寓含“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作品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立足宜良县地方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与传承性,根植宜良县历史,体现宜良县新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突出时代特征,充分展现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昂扬斗志和精神风貌,展现宜良县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体现文明和谐、诚信友善、宜居宜良的美好形象。
2.适用范围:标识适用各类广告媒介,易为社会接受和传播,具有震撼力和感染力。作为宜良县创建文明城市的记忆符号,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广泛应用于各类公益宣传。
3.格式要求:提交JPEG图片和设计原稿,原稿格式以EPS、AI、CDR矢量分层文件为主。图片像素为2480*3508,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颜色模式为CMYK(RGB),作品另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二)吉祥物
1.创作要求:充分运用宜良元素,展现宜良独特的地域人文资源、文化内涵和文明城市特色,形象设计要有时代感,构图新颖,创意独特,色彩明快,体现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新宜良的城市奋斗精神,符合大众审美观,易于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
2.适用范围: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名字得体、朗朗上口,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便于制作、携带和保存,适用于有关纪念品、工艺品、印刷品及其他衍生品生产。
3.设计要求:有设计名称、设计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制作材质等)、核心设计图案(如需要应包括正面、正侧面、背面)、延展设计图案(如宣传单、票证、办公用品等任一),设计说明充分表述设计构思和创意理念及特点。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将在宜良之窗网站、宜良融媒APP、宜良融媒官方抖音号、宜居宜良官方微信号、昆明宜良发布(微博)、宜良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刊登,所有来稿请注明“创文征集”说明,并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E-mail等。
投稿邮箱: 1762933519@qq.com;联系人:昝淑琴
联系电话:15125701154
六、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的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采取线下和线上共同评审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1.初评。由县创文工作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后确定的作品进行网上投票。
2.终评。初评后的作品将在线上进行公开投票评选。最后结合线上和线下投票结果,由县创文工作指挥部进行最终评选确定。
综合评选结果,将评出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形象平面设计各1件。宣传标识logo,奖励奖金10000元。吉祥物,奖励奖金8000元。
七、注意事项
1.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出现抄袭、仿冒等,由作品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2.本次活动确定的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宜良县创建全国城市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同时获奖作品版权将纳入宜良县城市文明创建作品库,其所有权归宜良县创建全国城市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所有,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4.活动结束后,县创文工作指挥部将聘请专业人士采取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评奖。
5.如本次征集中无满意作品,最终采用作品可空缺奖项,由征集方聘请专业机构设计或再行征集。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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