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中山市老干部“晚晴先锋”志愿服务品牌,统一活动标识、品牌效应,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活动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中山市委老干部局
二、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创意的设计作品,个人或组织均可投稿。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弘扬时代精神,能准确反映中山市的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蕴,寓意深刻,能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群体的特征,体现增添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的基调。
2.作品应构图新颖、创意独特、形象鲜明,具有视觉吸引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辨认、制作,方便应用。
3.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同时提交电子文件,电脑设计作品,图案大小不低于5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标识设计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应征作品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方案。
5.标识设计应提供300字以内的作品设计说明。
五、投稿须知
作品需提交书面稿件、电子稿件各一份,同时须提交《报名表》(附后),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设计说明等信息,并在邮件上注明“晚晴先锋”标识征集活动字样。
邮寄地址:中山市华柏路49号市委老干部局四楼活动保健科,邮编:528400;电子件发送至邮箱:zs88319096@126.com。
联系人:王忠毅、蔡盈,联系电话:0760-88319176。
六、评选方式和奖励办法
1.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中山市委老干部局网站、“中山晚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本次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2名,各奖8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500元。
3.获奖者奖金税费自理。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负责,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不再另付任何其他费用稿酬。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投稿人如需使用其作品,需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
3.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应征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以备获奖时校验。
5.投稿作品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按照投稿先后顺序,以投稿时间在前者作品优选入围。
6.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领奖。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单位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附件:中山市老干部“晚晴先锋”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报名表
中共中山市委老干部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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