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系财政带项目注资,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59亿元,实收资本为66.59亿元。城投公司主要开展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区文化形象运营及文化空间配套建设运营、会展、酒店、航空等现代服务业、实业投资等多元化业务,目前已基本形成集团化管理格局。
为加快公司品牌建设,创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产品标识,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全社会征集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品牌全套VI(VI全称Visual Identity, 即视觉设计,通译为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3日
三、投稿截止时间
2020年1月3日24时前
四、征集对象
各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及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法人单位均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与本次活动;
五、征集内容
(一)投稿作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投稿作品应紧密结合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发展定位和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成为拥有持续创造能力的区域城市运营商愿景使命,充分体现公司品牌的内涵与特色。
(三)投稿作品应内容贴切、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色调和谐、美观鲜明、易于传播、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既体现本土人文关怀、又具有国际化视野特质。标识须考虑标识和标识文字(中英文均可)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网页等多种场合应用;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为:Shenzhen Pingshan District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Co.,Ltd.
(四)VI基础设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LOGO设计;
2.企业标准字体;
3.企业标准色系;
4.企业辅助图形;
5.基本要素组合等。
(五)VI应用设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事务用品类(名片、文件袋、信纸、手提袋、文化衫、工作牌等);
2.宣传事务用品类(如公司宣传册风格、活动背景板、PPT汇报风格等);
3.环境导视系统;(企业前台背景墙设计、办公环境导视等)
(六)本次投稿设计方案主要针对VI设计基础内容,需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基本要素系统,最终中标单位则需完成以上全部基础设计内容和应用设计内容。
1、LOGO标识创意思路;
2、LOGO标识创意说明;
3、LOGO标识创意设计;
4、LOGO标识标准字、标准色、辅助图形、企业辅助图形及基本要素组合等;
六、投稿要求
(一)征集结果公布后,入围人/单位和委托人/单位需提供矢量文件予主办方;
(二)投稿过程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如:快递费、打印费等)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三)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七、投稿须提交的资料
1、投稿设计方案电子版(分辨率为 600*600 dpi的JPG文件);
2、投稿人/单位情况介绍和相关业绩证明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简介
4.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VI设计方案+投稿单位名称”,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投稿邮箱:linguang@szpsct.com,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5-89665409。
九、评选方式及补偿费设置
(一)征集结束后,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评选入围作品。
(二)评选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参选作品超过3个方案,活动将评选出3个符合征集要求的入围方案,入围方案中得分第一名的参选方案将作为选用方案,得分第二、第三名作为入围方案。(2)若参选作品少于3个方案,必须符合以上征集要求方可入围,入围方案中得分第一名的参选方案将作为选用方案,得分第二名作为入围方案。(3)若参选作品全部不符合征集要求,则延迟征集公告一周时间,若再无符合征集要求的参选方案,则本次征集活动取消。
评选得分第一名的选用方案,我司将与设计方签订VI设计项目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金额为20万元(包括完成VI设计方案全部基础设计内容和应用设计内容),入围方案的投稿人/单位则每家获得人民币5000元(含税价格)的落选补偿费。
(三)入围人/单位和委托人/单位名单将在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众平台(官网或公众号)上进行官方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入围人/单位,入围人/单位届时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未按要求领取补偿金的视为放弃补偿金。
十、其他事项
(一)投稿者应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存在著作权问题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资格、收回补偿金等,一切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二)所有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入围单位放弃补偿金,其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仍归主办方所有。
(三)若投稿中出现相同内容,以网络上传时间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四)最终委托人/单位须按征集要求进行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入围方案的投稿者同意委托人/单位无偿参照其投稿作品的元素进行中标方案的完善。
(五)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六)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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