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扩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影响力,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激情,营造“两优”发展环境,真正创造“大众创业创新”的良好局面,“石嘴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标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现将相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征集时间为2015年7月。二、征集对象为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3.工程要求1。收藏品设计。作品应紧紧围绕“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这一主题,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石嘴山市的历史、文化、人文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设计新颖、简洁、美观、大方、概念清晰、寓意深刻、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易于制作和推广。2.作品集。收集的作品包括设计方案、彩色艺术品、创作基础、概念描述和个人联系信息。3.收藏作品的规格。标志必须是彩色的,中英文不限搭配,便于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生产。标准设计尺寸采用A4纸,设计为彩色稿,标有标准色码值。电子文件的精度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EG。4.关于作品的创作。必须是原创的,不得侵犯任何版权、商标权、专有权或第三方的其他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宗教歧视、影响国家关系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石嘴山市不对侵犯他人版权承担任何责任。四.征集方法本次征集采用直接送达、邮寄和电子邮件提交的方式。1.直接送达:请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设计作品及相关文件提交至石嘴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中心市委宣传部A1-2502。邮寄:请将设计作品及相关文件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送,并于2015年7月24日前邮寄至石嘴山市委宣传部,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日期为准。请在信封上标明“申请石嘴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形象标识”字样。邮寄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中心宣传部新闻处A1-250收件人:李静邮编:753000电话:0952-22181053。电子邮件:请将设计作品及相关电子文件放在文件夹中提交,打包压缩,压缩后的文件夹不应超过20M。压缩文件夹的命名规则为“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双创标识作者姓名”。设计作品必须在2015年7月24日24: 00前送到szsscb@163.com。电子邮件是否被成功接收取决于回复确认。5.作品征集评选结束后,石嘴山市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请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团将选出10名入围作品。最终获奖作品将由石嘴山市从入围作品中确定。6.评选结果公布后,石嘴山市将向最终入选作品奖励8000元(税前),向其他入围作品奖励2000元(税前),并颁发获奖证书。七.石嘴山市作品所有权人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作品进行修改,并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法和使用时间,除奖金外不支付任何费用。除署名权外,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权益属于石嘴山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石嘴山市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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