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特产是具有地方特色、独特人文、历史或收藏价值的产品。新沂的旅游特产种类繁多,各有特色。为了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新沂旅游形象,更好地宣传和推广新沂旅游特色产品,提升新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新沂市旅游局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特色产品的品牌名称和LOGO。
一、征集内容
新沂特产品牌的品牌名称(验证后未注册的名称)和LOGO设计。可以独立申请和单独申请。
第二,收藏的对象
对于全社会,欢迎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新沂旅游的个人或组织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三、招标要求
1.品牌名称简洁且未经注册。结合当地旅游资源,突出新沂的旅游特色,表达新沂的核心旅游形象,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独创性。
2.LOGO设计要求主题突出、视觉形象生动、识别性强、创意和可观察性强、富有美感。此外,还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和使用,能够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3.作品应附有设计和创造性的描述。
第四,交货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电子邮件发送到1668390436@qq.com的邮箱。
2.通过信件发送。
这封信的邮寄地址是江苏省信宜市忠武南路检察院北侧8楼旅游局市场部。
备注:(1)邮寄或邮寄时,必须注明“商标名称征集”或“LOGO征集”字样,并附上创意、设计说明和个人资料(姓名、职业和联系电话)。
(2)所有的申请将不会被退回,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论文。
V.选择方法
新沂市旅游局已经成立了一个评估委员会来评估所有的申请。评审委员会将在认真审查参加选举方案和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一项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和最终评审。
初步评估中选出了五名决赛选手。对于入围作品,旅游局有权要求申请人修改和重新设计作品,以供最终选择。在最终评估中,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名获奖者。
第六,奖励的方式
通过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的方式,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分别授予。
奖项设置如下:
采用一等奖:现金1000元荣誉证书;
四项优秀奖:颁发新沂景区门票。
七.其他声明
1.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是公共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版权、商标权、专有权或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如果涉及版权问题,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2.为保证中标作品的质量,单位有权保留中标作品的空缺。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获奖作品一经采纳,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新沂市旅游局所有,并有权对不完善的设计进行修改。
4.新沂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地点、方式和时间。届时,除了奖金外,它不会向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
八.提交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止。
九.联系人和咨询电话号码
联系人:新沂市旅游局市场营销部
电话:0516-8162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