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民族团结家庭”活动,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凝聚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首都民族团结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和市“民族团结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民族团结与进步大院(社区)、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学校、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个人、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寺庙、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服务窗口等活动。具体活动如下:
首先,收集时间
征集活动将从现在开始持续到2017年1月20日。单位提交的作品需加盖公章。各行各业的人都将受到纸质版本邮戳的影响。发送时请注明“民族团结家庭亲细胞工程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第二,激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5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2000元。
三、标志设计要求
1.主题清晰,意义深远。作品的主题应该是“民族团结、家庭关系”,遵循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宗旨,体现首都各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时代风貌,以及首都各民族长期交流交流形成的特色和文化内涵。作品不应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宗教和风俗禁忌。
2.这个想法新颖、庄重、大方。应用工程应围绕“民族团结与家庭”单元工程这一主题,如创建民族团结与进步大院(社区)、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学校、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个人、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寺庙、民族团结与进步示范服务窗口等。形式活泼,色彩适宜,结构简单明了,符合公众的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有利于清晰识别,易于识别记忆,适合宣传推广
3.简洁、易用、适用性强。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用作品应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使用和再创造要求,满足各种材料的制作要求,并适合长期悬挂在机关、学校、服务窗口、社区、庭院、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适用于印刷和在各种活动中使用,以创造民族团结和进步。
四.提交工程的要求
1.每个创作者交付的作品数量没有限制。一个国家统一细胞工程标志是一个作品,它可以被设计和交付系列。
2.提交要应用的作品的纸质版本(一份)或电子版本,以及要应用的作品的创意的书面描述。纸质版本应该打印或绘制在A4大小的纸上。原始文档是PSD、AI和其他格式的矢量图,同时应提供JPEG格式的样本图。提交作品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求是彩色图案,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3.请将申请书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地址或直接发送至“民族团结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乌鲁木齐新兴街5号市政府第二联办3号楼宗教事务委员会309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V.选择方法
市“民族团结、家庭幸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获奖和被采纳的作品。
第六,屈服的方式
邮寄地址:新兴街5号乌鲁木齐市第二联络处3号楼宗教事务委员会309室。
邮政编码:830092
电子邮件:wlmqmzw@sina.com联系人:王信培
电话:0991-4643232七。活动声明
1.申请作品一经通过,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民族团结与家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
“民族团结和家庭支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jrsf/3019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