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深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文化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各种文化、旅游、体育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和会议服务;文化产业园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和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文物的修复和利用;文化艺术品、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精品线路的设计、规划和运营;企业规划和设计;财产租赁;各种经济信息咨询等。
第二,收藏的对象
广泛收集自各行各业。欢迎国内外艺术设计专家、高校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及其他设计规划学科以个人、组织或团体名义投稿(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第三,收集时间
1.公开征集时间:从现在起至2018年6月10日;
2.入围获奖作品的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3.徽标发布日期:2018年7月(以东方文化公司发布日期为准)。
四.项目设计要求
(1)项目LOGO设计理念:捐助方应结合东方文化公司的发展定位,体现平山的文化特色,紧密结合平山区建设东方文化高地的战略目标,突出以文化创意带动城市运营和推广的发展理念,突出平山独特的城市形象和文化魅力;
(2) LOGO设计要求:LOGO应令人难忘,简洁明了,色彩和谐,形象生动,具有艺术感染力,既体现了当地的人文关怀,又具有国际视野的特点。标识应考虑标识和标识文字(中英文)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和印刷、网页等场合;深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为深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必须提交注册信息
(a)公司或机构:
1.提交信件
2.投稿人介绍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设计方案后续服务实施说明
8.项目负责人简历
9.相关性能证书的副本
(二)团体或个人:
1.提交信件
2.投稿人介绍
3.供款人的身份证副本
4.设计方案后续服务实施说明
5.相关性能证书的副本
六.提交要求
(1)提交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要素系统:
1、LOGO标志创意理念;
2.LOGO标志创意描述;
3.LOGO标志创意设计;
4.LOGO标志网格坐标图和标准化图;
5.logo标识标准文字、标准颜色、辅助图形以及LOGO和标准文字/辅助图形的组合;
6.地图示意图(包括户外标志、户外广告、工作许可证、信封、文具、手袋等。)。
(2)提交的设计作品可以打印,并提供纸质文件(分别为A4彩色打印稿和黑白稿),附带电子文件光盘,文件格式应为JPG或300dpi分辨率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也可以投递,多份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投递;
(3)投稿人应确认作品的交付并保留基本信息。如果提交的作品因东方文化公司评选委员会以外的原因丢失或未能提交,如邮件丢失、误送、快递丢失等,东方文化公司和东方文化公司评选委员会不承担责任;
(4)获奖人应在获奖作品公示截止日期后五天内,将获奖设计作品以矢量文件的形式提交给东方文化公司评选委员会,如人工智能、CDR或PSD等;
(5)本次征集不收费,创作费用由作者承担
(7)投稿人应严格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方案规定的材料、时间、方式和内容的要求提交稿件;否则,他们将被视为未提交稿件,不会被东方文化公司评选委员会选中。
七.提交方法
(a)电子文件交付
请将设计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viola0119 @126.com,并在主题上标注“东方文化公司LOGO公开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请在电子邮件附件中添加设计工作文件。
(2)纸质作品的交付
请自行递送或快递至以下地址:
地址:深圳市平山区马銮街沙巴社区通育福一路A10大厦
邮政编码:518118
收件人:刘小姐
电话:13352923992
八、选择方法
邀请东方文化公司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评审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审方式以评选委员会同意的评审方式为准),评选出6名入围者(优秀奖),公示号在屏山公布(5个工作日)。最终,评选委员会从优秀获奖作品中选出一个获奖作品,作为东方文化公司的LOGO,并于2018年7月发布。如果评选委员会一致认为不能产生获奖作品,则所有获奖作品均为优秀作品。
九.奖励金额
获奖:1件,10万元,获奖与优秀奖不重叠。(未来将签订视觉识别应用系统服务合同,服务费另行协商);
优秀奖:6件,每件奖励5000元;
本次征集的所有奖品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X.知识产权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投稿人的原创作品。提交的作品或用于创作所选作品的任何材料不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专利、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并且没有其他权利瑕疵;最终提交的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发表,也未申请专利或注册版权。否则,东方文化公司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提交或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以及所有争议、责任(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第三方索赔、罚款等)。)由此引起的问题将由贡献者自己解决或承担。
(二)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对于所有提交的获奖作品,投稿人必须承诺并承认该作品是东方文化公司委托的,获奖作品的版权自获奖作品公布之日起归东方文化公司所有。东方文化公司有权通过以下方式行使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获奖作品是否公开,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并享有获奖作品的再设计、组合设计、制作、包装、销售、展示、出版、宣传和商标注册的权利。东方文化公司有权展示和宣传所有提交的作品。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集活动的期限内,擅自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录、出版、发行或许可使用作品。
(3)如果提交的作品涉及剽窃或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版权),与东方文化公司及其评选委员会无关,东方文化公司及其评选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投稿人在提交投稿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开征集计划。如果申请人“投稿人”或“作者”认为他们知道并同意本公开征集计划的所有内容,则该提交将被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
http://www .深圳psq。gov.cn/xxgk/JT/tzgg/201805/t 20180516 _ 11915372。html文件的后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