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展示巴州,宣传新疆,进一步提升巴州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巴州在新疆的整体形象,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新疆巴州市委宣传部将联合组织一次大型网络文化活动“穿越楼兰”,现征集全国各界人士的网络文化活动“穿越楼兰”的LOGO和原创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论文日期
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二、设计要求
1、指导思想明确,主题鲜明。大型网络文化活动“穿越楼兰”的LOGO创意应充分体现霸州的新理念、新发展、新变化,既要体现活动的主题特色,又要有较高的艺术性和观赏性;标志简单、含义清晰、新颖、创意独特、易于识别、色彩鲜艳、引人注目。
2.LOGO概念应具有深刻的内涵和可扩展性,并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生产和使用(例如,可用于各种目的,如平面宣传、图像、纪念品、宣传材料、会议用品、场馆设备、服装、箱包等)。)。
3.原创歌曲要求:与主题紧密联系,构思深刻,积极健康,形象生动,风格独特,旋律流畅,朗朗上口,易于演唱。既要突出巴州的地域特色、城市特色和现代文明,又要注重民族特色、人文内涵和艺术魅力。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这首歌的长度不超过5分钟。歌曲可以独奏、二重唱和合唱。
第三,提交要求
1.LOGO设计图纸应提供电子版和书面文件,具有高像素、高精度、清晰明亮的色彩和民族色彩的艺术元素,并有300字以内的设计创意书面说明。
2.歌曲作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直接提交。歌曲作品辞典打印在A4纸上,样本歌曲(磁带、光盘、光盘等)。)同时被记录下来,用300-500字的创造性描述,简要地描述了作品的思想。
3.投稿个人或团体需要提供基本信息(创意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QQ或电子邮件地址等)。)。
四.选择方法和奖励
征集论文后,新疆巴州市委宣传部将聘请专家组成评估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实用性和艺术性进行评价,评选出5部入围作品,并通过新疆巴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行公众投票。结合公众投票结果和专家意见,最终将选出获奖作品并给予奖励。
V.提交说明
1.申请作品必须是申请人按照本公告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申请作品不得侵犯相关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均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对其进行修改和使用,并有权向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不得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未被选中的作品可以自行处理。
3.所有收集的设计作品,无论是否被采纳,都不会被拒绝。申请人应该保留自己的证件。
4.获奖作者或单位凭身份证办理相关获奖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申请和获奖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获奖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第六,屈服的方式
1.u盘和光盘形式的文字作品和电子文件提交地址:北京市八阴东路党政办公楼党委宣传部601室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