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舒兰市委关于征集舒兰稻作形象吉祥物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农村振兴战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帮助舒兰稻香在全市的建设,共青团委员会决定以舒兰稻香为原型,打造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稻香卡通人物,目前正在为全社会征集稻香卡通形象的吉祥物设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教唆的对象
面向整个社会,不分年龄或职业。
二、设计原则
1.充分展示了舒兰大米湿润、糯甜的特点,体现了舒兰稻香的文化底蕴,展现了共青团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
2.独立创新,个性鲜明,易于理解和记忆识别,适用性强。
3.元素内容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获得奖励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和商标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遭受的损失。所有收集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申请人将保留自己的论文。
三、设计要求
1.吉祥物可以是一个或一组组合。独特的创意,简洁的图案,恰当的含义和独特的米元素。
2.吉祥物要有名字,形象要活泼可爱,体现青春活泼的精神。
3.设计草案应附有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描述,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图纸的概念描述。
4.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草图,还可以添加三维造型。
第四,奖励的选择
经过专业评选,共青团委采用的设计作品将获得共青团委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2000元。
V.作品选择
1.从现在开始征集设计作品,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
2.5月21日至6月10日,对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网上投票,选出10个入围设计。
3.6月15日至6月20日,配合相关部门对网上投票选出的10个入围设计进行专业评选,最终选出一个设计作为舒兰大米卡通形象的吉祥物。
4.获奖设计名单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在共青团舒兰青年平台上公布。
六.工程提交
工作可以以电子稿件的形式提交,也可以直接发送到共青团委员会办公室。请在活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共青团委员会办公室(政府444)。
七.相关解释
1.共青团委员会尊重和保障提交作品的著作权,因申请作品设计人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由共青团委员会自行解决。
2.申请作品的版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作品的所有平面、主题或电子载体的所有权利)应归共青团委员会所有。共青团委员会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入围作品。
3.共青团委员会保留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所有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邮箱:897154156@qq.com
电话:0432-68260676
15543050070
联系人:蒋竹青
共青团舒兰市委
2018年4月24日
编辑/王钰婧
主编/曾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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