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乡旅游口号
和图像符号的集合
为了深入挖掘李佳乡冷泉休闲旅游的内涵和文化精髓,进一步打造以“闽西水乡”为主题的乡村旅游项目,树立李佳旅游的新理念和新形象,有效提升李佳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更直观、简洁、易记的方式向游客展示李佳的独特魅力,推动李佳乡旅游的新发展和新突破。经镇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李佳乡的旅游口号和形象标识。
首先,收集工作内容
1、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旅游形象LOGO
二、创作要求
1.旅游宣传口号:充分体现黎族的冷泉文化,符合“冷泉镇,美丽黎族”的主题,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和感染力;适用于各种媒体宣传,具有创新性、易记性和琅琅上口性,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旅游形象LOGO:它结合了李佳冷泉的特色和文化内涵,主题鲜明,构图简单,色彩鲜明,寓意深刻,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丰富,具有很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造性和可观察性,适合在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三、设计工作的规范
1、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在中文或中英文中,作品一般不超过10个字符(含),有杰出创意的可放宽至16个字符(含)。纸张制版应在A4纸上统一印刷,或提交带有简要创意和设计说明的WORD文档电子版。
2.旅游形象标志作品应用
采用彩色平面设计,设计图纸可采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并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电子版应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少于800600像素,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每个附件的尺寸不得超过5M。请使用A4标准纸、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并附上创意和设计的简要说明。字数不到300字。
第四,作品的提交方法
作品以电子形式提交。所有原稿应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
请将电子版发送至,标题为:作者姓名,李旅游形象宣传标语及标志集。(同样的工作以第一次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V.收款截止日期
2017年10月1日,——,结束于2017年10月30日
第六,选择报酬
1.旅游口号
一等奖一笔,500元
一个二等奖的金额是300元
2.旅游形象LOGO
一等奖一笔,1000元
一个二等奖的金额是500元
七.提交说明
1.申请作品应为原创作品,著作权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2.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并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和修改。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不做任何解释。
3.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会费、制作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承担。
4.本活动的参与者被视为同意上述声明的内容。
5.获奖作品视为活动组织者委托的作品,活动组织者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
6.所有申请概不退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7.一旦作品被采纳,将获得现金奖励(获奖者将承担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欣
电话:0598-8703056 15280725639
http://www.mnw.cn/news/sm/185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