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广大公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展示阳江丝绸之路文明城市的新形象,阳江创文办公室和阳江日报联合征集了阳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主题LOGO。具体方案如下:一、收集的内容
阳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二、收集时间
2018年8月16日至9月30日
三.招标范围
向公众开放,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参与。
四.招标要求
(a)总体要求
作品应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主题,观点清晰,易于宣传,体现时代感,强调艺术性,充分体现阳江文明、和谐、诚信、友好、生态宜居的形象。
(2)具体要求
1.胸怀大志,准确定位,充分展示阳江人文特色,展现阳江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彰显时代特色,彰显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个性。
2.标志必须是彩色的,与人保持密切联系,贴近生活,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
3.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设计模式的源文件;其次,解释设计图纸的概念(设计的含义和背景等。),每个投稿人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5件。
V.提交方法
作品提交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yjwmw@yjrb.com.cn(联系人:黄生;电话:3280832 3280916)。同时请附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注:以上书面描述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个人信息)。
六.选择方法
(1)初审阶段:提交截止日期后,征集单位应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交的稿件进行初审。
(2)复评阶段:入围作品将在《阳江日报》、阳江电视台、阳江文明网、“文明阳江”公开号等媒体上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定稿阶段:征集单位将对作品作者进行奖励,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作品。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共有5名决赛选手,每人500元。
八、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必须是原创的,并且在提交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共宣传、广播、制作宣传资料等。
2.申请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果作品或其使用材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作品的贡献者承担。
3.申请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的内容。
4.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将被视为委托作品。入围作品完成后,征集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属于征集单位。
5.投稿人应自带论文,论文不会被退回。
6.评选后,获奖作品将在《阳江日报》阳江文明网和市级媒体上发布。评选结果公布前,提交的作品不得重复参与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提交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贡献者承担。
7.如果作品相似,征集方收到的第一份提交材料应被视为有效提交材料。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征集单位。
阳江创文办
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