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1日电-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位于盐都区龙岗镇工业园东侧,东起冯明路,西至岳峰路,南至龙腾路,北至延保路。规划面积2600亩(1.7平方公里),将于2016年开工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杜妍特色现代农业的要求,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建设“三区一中心一平台”,即传统食品工业加工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区、物流储运商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五大功能区。以区域特色明显的农产品为重点,重点发展水产品、粮油、果蔬、畜禽、精细食品等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农产品加工研发、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根据盐都区政府的要求,我们专门组织了一次获奖活动,收集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标识。现在我们将公布征集活动的相关事宜,并邀请各界人士广泛支持和参与。
一、征集内容
采集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标识。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志必须围绕集中区标志设计,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志作品。
二、收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工作要求
1.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认定应突出“盐都区丰富的农业资源、龙岗镇独特的区域优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品牌特色”,充分体现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基本内涵,要求主题突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2.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标识应具有区域代表性和产品适用性。标志图案应构思巧妙、寓意深刻、色彩搭配合理协调、内容健康、美观大方、易于理解、易于记忆、易于识别、令人印象深刻;3.应用作品的标识必须说明设计思想和概念,作者应解读设计作品的内涵,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4.申请作品应该是最新的原创和未出版的标志作品。作品的设计或作品中的任何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并应遵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任何涉及剽窃、借用等的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招标规则
1.任何获奖作品均视为接受主办单位的创作委托,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完整的产权,包括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属于盐都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并有权用于宣传活动、出版专辑、网上展示、媒体传播等。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2.如果申请人的申请作品相似,则与之前提交的申请作品一起参与评选;3.任何参与征集活动的人应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
五、评选和奖励措施
1.评选方法:征集结束后,盐都区龙岗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2.奖励方式:从收集到的作品中评出一个特别奖,奖励10000元;优秀奖3项,每项奖励2000元;
邮寄地址:盐都区龙岗镇人民政府,邮编:224011;电话:13851045770,联系人:顾;邮箱:gurenyang@163.com,文件名标有:“收集作者姓名用于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认定”;3.所选作品的投稿人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版权、商标权或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并在提交所选作品的同时将其发送给活动组织者;4.本次征集不收费,也不需要拒绝。申请人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在入围后可以调用。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盐都区龙岗镇人民政府。
杜妍区龙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http://js.xhby.net/system/2016/11/11/0300171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