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佘店古镇旅游的整体发展,提升佘店古镇旅游的视觉识别、认知度和品牌形象,歙齐县文物局决定公开征集各界人士的“佘店古镇旅游口号和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1.佘店古镇旅游口号
2.佘店古镇旅游形象标识
二、收集时间
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佘店古镇旅游宣传口号简洁、易记、朗朗上口、传达力强,能够准确反映佘店古镇的地域特色,突出佘店古镇的历史文化和旅游特色,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染力。应附上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2.佘店古镇旅游形象标识可以包含“佘店古镇”的中文名称和字母,能够充分体现佘店古镇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单,视觉形象生动,一般不超过三种主色,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应用。申请底稿采用A4纸(全彩版和黑白版,设计尺寸为120毫米 120毫米,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附500字以上创意说明。
第四,屈服的方式
1.邮寄地址:河南省社旗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邮编:473300。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征集活动”字样;身份投稿人应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稿件,不少于1000 800像素(原设计文件应在入围后提供),并将其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sdgzzj @ 163.com。
电话:0377-83988297联系人:胡菊玲
2.所有提交材料必须注明其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V.选择方法
1.提交截止日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筛选。
2.获奖作品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六.奖励标准
佘店古镇旅游口号和形象标识一等奖,奖金1万元;二等奖2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3项,奖金2000元;10个优秀奖,5套佘店古镇联票;共有100名入围者,并颁发了两套古镇旅游联票。
七.特别声明
1.提交的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如果作品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稿人承担,与主办单位无关。
2.对于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创作者应保留自己的论文,主办单位不予退还;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属于征集单位(获奖作者必须签署承诺书);组织者有权展示、编辑和修改获奖作品,在网上传播,并将其用于广告和出版。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责任。
3.如果有相同的作品,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所有申请都应根据招标的内容和要求提供,信息不完整的申请不应包括在选择范围内。
4.关于佘店古镇的介绍,请访问佘齐县人民政府网、佘齐网和佘店古镇旅游网的“收藏活动栏目”。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3
社旗县文化遗产旅游局
2015年9月30日
http://news.dahe.cn/2015/10-08/105757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