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七五”计划的第一年。为打造萧山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形象,建立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形象识别体系,增强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决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征集活动。
一、组织者
杭州市萧山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
第二,收藏的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的对象是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和创作卡通形象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要求
1.作品要求适应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题,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具有萧山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特色。作品生动的形象可以被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和年龄的人广泛接受,便于以幽默、友好、自然的方式向每个公民传递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
2.作品由作品的名称、设计和描述组成。作品的标题应体现法治,简洁、明了、朗朗上口。作品设计简单易记,创意鲜明,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法律内涵和艺术美。同一部作品中的卡通形象不超过两个。作品的描述包括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寓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3.该作品具有很强的后续扩展性,适用于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便于印刷,适合制作各种印刷品和纪念品,适合在各种公共场所或载体上长期固定使用。
四.工程提交
1.所有作品应以电子原稿JPEG的形式提交,每件作品应附有《应征作者及作品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设计草稿的颜色模式必须是RGB。请在用相机或手机拍摄清晰的图像后发送手绘作品。作品大小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分辨率为300DPI,大小控制在800KB以下。作者保留了高精度的原始设计图纸(如人工智能、彩色显示、PSD、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并且只需要在输入获奖者名单后发送原始文档。
2.本次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6日。个人或组织可提交作品,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标题注明“萧山动漫形象征集”字样,并提交至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35772186@qq.com。所有提交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V.奖项设置
1.一等奖:1人,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2.二等奖:3、每奖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6项,每项奖金和荣誉证书500元;
4.参赛奖:20个,每个奖50元(前20名根据有效作品提交顺序进行评选,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获奖)。
六.活动安排
1.征集阶段: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6月6日。参加者将按要求将参赛作品提交到指定的邮箱,组织者的工作人员将及时与参加者确认提交。
2.专家初步评估阶段:2016年6月6日-6月8日。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办方将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选出10名入围者。
3.微信投票阶段:2016年6月11日-6月17日。经专家初步评审的10部入围作品在萧山司法微信公众账户上展示,并接受公众投票。
4.结果公布阶段:2016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主办单位根据专家初步评审结果和微信投票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其中,专家初评结果占70%,微信投票结果占30%。组织者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征集活动的结果。与会者还可以通过“萧山司法”微信公众账户和“萧山法治网”网站查询征集活动的结果。
七.特别声明
1.提交的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发表,未申请专利、商标或版权注册,未参加过其他竞赛,也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假冒、抄袭、剽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主办单位将取消参赛选手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纠纷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获奖作品除作者身份外的所有版权归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有权重新设计、制作、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获奖作品。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包括作者本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翻印、传播、摘录、出版、分发或许可使用该作品。活动结束后,一等奖作品将作为萧山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品,经过修改和完善,成为萧山区的宣传教育形象。版权归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所有。
3.在提交作品之前,参赛选手已经仔细阅读了以上条款,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组织者拥有最终决定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
八.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把这次征集活动作为启动实施“七五”计划的具体措施,广泛动员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参与征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联系人:闫亚,徐,电话:82637150,电子邮件:
内容来源: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学生之家
微信编辑:郭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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