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成立20周年暨法律系成立15周年纪念活动将于10月举行!为了迎接庆典活动,我们邀请您参与设计方案一旦被采纳,将获得两千元的奖励!中川法务部LOGO和吉祥物的设计
从冬天到春天已经过去了20年,大众传媒人才是按照大众传播规律培养的。
十五年来,中川法务部见证了青杨的成长。
为纪念法学专业学生共同走过的岁月,更好地开辟新的征程,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计划于2019年10月26日至27日在中川举办“法学专业20周年暨法律系成立15周年纪念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媒体之爱,法治之梦”,希望借此凝聚校友的力量,畅谈法学系的美好未来。
法律部概况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成立于2004年,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承担传媒政策与监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培训。法学系70%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留学(访问)经历,其中大部分教师在法院、律师事务所、媒体等单位有实践经验。传媒法规与政策研究中心和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法学专业为主体,在传媒法、娱乐法、网络法和知识产权法的研究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力。法律部和研究中心还聘请了来自学术界和产业界的40多名知名人士担任顾问或访问研究员,并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丹麦、挪威、荷兰、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尼泊尔等许多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国际交流项目包括:俄勒冈大学1 1个双硕士项目、美国媒体、娱乐和体育法律暑期学校、瑞士中欧交流法律项目等。学生参与国际交流的比例达到100%。执业基地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盈科律师事务所、兴泉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执业基地。
除了统一必修课程外,我们还开设了媒体法基础理论、网络知识产权法、媒体侵权法、著作权法、网络法、影视娱乐法、媒体法案例分析、比较媒体法与政策、新闻业务与法律新闻实务等专业课程。在科研方面,指导学生建立媒体法案例数据库,编写《传媒法律与政策通讯》电子出版物,组织中国十大媒体法案例年度评选和研讨会,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中国分会年会,中川法朔论坛,中川法朔学术晚宴。
我们的优势:培养“懂法律、懂传媒、懂管理”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化卓越法治人才!
手稿要求
(1)中川法务部LOGO收藏
1.主题清晰、简洁大方,背景色彩和图案庄重、典雅、深邃,充分体现中川法学院的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新媒体背景下法律与媒体的结合)。
2.易于在徽章、领带和印刷材料上印刷;便于在公共场所和庆典场所展示和悬挂;它适合作为法律部门在宣传、校园和社会活动中的形象符号。
3.请将提交文件夹命名为“中川法律部徽标作者姓名”,其中必须包括:
(1)LOGO设计原稿(应提供A4规格的黑白原稿和彩色原稿,彩色原稿应注明CMYK色值)的电子版;LOGO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厘米5厘米;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请从以下电子格式中选择一种或两种提交:人工智能、易办事、PSD、TIFF、JPG、巴布亚新几内亚或PDF,其中矢量文件需要转录,同时提供预览文件。
(2) 《个人信息及LOGO创意说明表》(详见附件一)
(2)从法律部收集吉祥物
4.请将提交文件夹命名为“中川法务部吉祥物作者姓名”,其中必须包括:
(1)吉祥物设计电子稿(应提供CMYK色值的A4彩色稿)。设计图纸应包括吉祥物形象的三个视图,包括正面、正面和背面。请以PDF或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的电子文件);
(2) 《个人信息及吉祥物创意说明表》(详见附件二)。
注:本次征集对象为“中传法律系LOGO”以及“中传法律系吉祥物”,投稿者可同时就LOGO和吉祥物一并投稿,也可以选择其中的一项投稿。(还需要更多设计灵感?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中传法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关于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的信息)
提交方法
(a)手稿交付:
请压缩并打包您的提交文件夹,并将其发送到电子邮件地址:cuclaw_logo@sohu.com。邮件标题的命名方法:“命名投稿类型”(投稿类型可以选择:LOGO投稿/吉祥物投稿/LOGO吉祥物投稿)
(2)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
(3)奖励方式:
1.“标志方案”和“吉祥物方案”各有一个最佳设计奖,每个奖2000元人民币(税前)和《荣誉证书》。
2.“标志方案”和“吉祥物方案”有两个优秀设计奖,每个奖500元,《荣誉证书》。
3.「标志计划」及「吉祥物计划」入围多个奖项,每个奖项均附有纪念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4.所有投稿人都将收到一份纪念品。
对作者的说明
(一)投稿人应当是作品的原作者或者依法享有该作品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投稿者需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投稿人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对于最终采用的“LOGO设计”和“吉祥物设计”,法律部将与设计方案的权利人作品的全部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所有,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拥有对作品适当修改完善的权利。签订合同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
附件1: 《个人信息及logo创意说明表》
附件2: 《个人信息及吉祥物创意说明表》
(点击阅读原始下载附件,提取代码:dt9n)
https://mp.weixin.qq.com/s/ikOmQZ6ZLSZwI-RF2ZeV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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