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鹿寨县征集形象宣传口号标志旅游摄影作品及形象歌曲
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推介鹿寨旅游,塑造鹿寨旅游新形象,有效提高鹿寨县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鹿寨县形象宣传口号、形象logo标志、旅游摄影作品、形象歌曲,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鹿寨县旅游发展局。
二、参赛作品范围:以鹿寨独特的自然风光,地质地貌、地方文化为重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集中反映鹿寨县旅游的特色。
三、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1.作品可以是一幅或者同一主题的一组摄影作品,作品要构图简洁、大气、新颖。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参赛摄影作品冲洗放大为7寸。
3.递交摄影作品的同时须交作品电子文件。相机类的照片文件大小不得低于3M,手机类的相片文件大小不得低于2M。
4.投稿时请在作品后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和文字说明。
形象LOGO标志旅游形象logo标志图案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形象易于记忆。形象LOGO标志需注明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应征作品请提交高精度的ai或psd 或cdr等格式的原文件。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形象宣传口号形象宣传口号要求文字精炼,字数限于20个字以内,简明易记,便于视觉表达,富有感情色彩,能够打动人心。形象宣传口号的作者须对口号进行诠释。形象歌曲歌曲要围绕宣传赞美鹿寨和鹿寨旅游的内容,要求主题鲜明,语言简炼,适合通俗唱法。A4打印作品的歌词曲谱。提交作品录音小样。 四、奖项设置
(一)从征集的摄影作品中评选出100幅作品,每幅或者每组作品付稿酬100元。
010(二)旅游宣传口号设最佳奖1名,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一本;优秀奖3名,优秀奖的作者将获得奖金400元和荣誉证书一本。
010(三)旅游形象logo标志设4个优秀方案,入选方案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最终设计方案在优秀方案中评选产生,中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最终设计方案的作者不占用优秀方案的奖金)。
(四)旅游之歌设入选歌曲4首,入选歌曲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最终中选歌曲在入选歌曲中评选产生,最终中选歌曲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中选歌曲的作者不占用入选歌曲的奖金)。
五、截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征集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8月31日。
投稿地点: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12楼鹿寨县旅游发展局办公室。邮编:545600;Email:luzhailyj@163.com;联系电话:0772-6812032。
六、其他说明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鹿寨旅游,塑造鹿寨旅游新形象,有效提升鹿寨县旅游业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鹿寨县的宣传标语、标志、旅游摄影作品和形象歌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办单位:鹿寨县旅游发展局。
二.参赛范围:聚焦鹿寨独特的自然风光、地质和地方文化,聚焦饮食、生活、旅游、旅游、购物和娱乐六大元素,体现鹿寨县的旅游特色。
三、工作要求
摄影作品1。一件作品可以是一件或一组主题相同的摄影作品,作品的构图应该简单、大气、新颖。拒绝提供改变原始图像的电脑创意和作品(照片只能在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方面进行适度调整,不允许进行合成、添加或实质性色彩改变等技术处理)。
2.摄影作品被冲洗并放大到7英寸。
3.提交摄影作品时,必须提交作品的电子文档。相机的照片文件不得小于3M,手机的不得小于2M。
4.请在提交后注明作者姓名、标题和文字描述。
形象logo标志旅游形象LOGO标志设计色彩搭配恰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形象易记。LOGO图像应表明创作理念和设计描述。请提交ai、psd或cdr格式的高精度原始文件。设计作品应当是原创的,未经国家商标局注册,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侵犯他人版权,设计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形象宣传口号要求言简意赅,限制在20个字以内,言简意赅,易于记忆,易于形象表达,富有情感色彩,并能打动人。形象宣传口号的作者必须诠释口号。形象歌曲应注重对鹿寨和鹿寨旅游内容的宣传和赞美,要求主题明确、语言简练,并适合大众演唱。A4印刷作品的歌词乐谱。提交一份你工作的样本记录。第四,奖项设置
(1)从收集的摄影作品中选择100件作品,每件或每组作品支付100元。
(二)旅游标语设置最佳奖1个,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共有3个优秀奖,优秀奖的作者将获得4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3)旅游形象标识有四个优秀方案。入选方案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最终设计方案将从优秀方案中选出。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最终设计方案的作者不占用优秀方案的奖金)。
(4)共有4首旅游歌曲入选,入选歌曲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最后,入选歌曲将从入选歌曲中选出,入选歌曲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所选歌曲的作者不占有所选歌曲的奖金)。
V.截止日期和提交方法
收集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8月31日。
提交地点:鹿寨县桂园路汇连12楼鹿寨旅游发展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45600;电子邮件:luzhailyj@163.com;电话:0772-6812032。
六.其他解释
(1)一旦选择了形象LOGO和形象歌曲,组织者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升级或要求创作者进行补充和改进。
(二)如果申请作品不能反映相关要求,该奖项可以空缺。
(3)作品征集后,作品的得分由评委得分和网上投票组成,评委得分占总分的80%,网上投票占总分的20%。
(4)活动组织者有权使用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鹿寨旅游推广。
(5)与会者可通过鹿寨旅游微信公众账户(微信号:lzlyfzj)或鹿寨旅游网(http://lvyouxx.luzhai.gov.cn/)了解鹿寨旅游。
鹿寨县旅游发展局
2015年4月16日
http://lvyouxx.luzhai.gov.cn/html/93813.html
上一篇:嘉兴市民文化艺术节logo设计
下一篇:润科集团公开新企业logo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