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蓝色的“这是湘潭”跟随湘潭广播电视新闻的官方微信。美好的每一天,尽在掌握之中!湘潭收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LOGO和宣传口号
为进一步推进湘潭“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有效促进湘潭城市森林发展,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湘潭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湘潭国家森林城市LOGO和宣传标语的征集活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一.组织结构
(1)主办单位:湘潭创新办、湘潭林业局
(2)实施单位:湘潭广播电视台、湘潭日报
二、收藏内容
(一)“湘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设计征集
(二)“湘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口号征集
三.招标的形式和程序
(1)征集形式:公开征集社会个人或组织的作品
(2)招标程序:
1.公开招标
2.初步筛选
3.媒体公告和在线选择
4.专家选择
5.宣布结果和宣传
第四,收集时间
(一)收款时间:2017年9月1日—— 2017年9月30日
提交参赛文件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9月30日,17:30。
(二)评选时间:
1.首次审判时间:2017年10月10日前
2.在线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3.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11月10日前
(3)出版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评选结果将在湘潭电视新闻频道、城市频道、湘潭媒体网、湘潭日报、湘潭在线新闻网、湘潭林业政务网和微信公众账户(城市日记、湘潭林业)上公布,并通过电话通知获奖者。
V.招标要求
(LOGO设计和宣传口号工作应紧密遵循“湘潭打造国家森林城市”的理念和“建设生态美的绿色湘潭”的要求,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内涵和特色。
(2) LOGO设计和宣传口号作品要求绿色阳光、低碳活力、现代性、国际化、正确定位和积极健康的形象。
(3) LOGO设计和宣传口号作品应易于传播和实用,可用于各种场合和载体,如网站、文件、信头、宣传文章和媒体宣传。
(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草图、黑白草图(网格图)和两个设计标准图纸。
(5)标识设计和宣传口号作品中不得出现与创作者相关的信息。
第六,选择方法
“湘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志设计及口号选择
1.初步筛选:公开征集完成后,主办单位邀请主办单位和相关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最终产生入围作品。
2.公开在线评价:入围作品进入公开在线评价,根据在线评价的排名获得在线评价分数。
3.专家评选:主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分。
4.最终评价:根据专家评分(80%)和网上评价排名得分(20%),综合得分确定LOGO设计和宣传口号的获奖作品。
七.注册要求
(1)每位参赛者(以个人身份证为准;1 .组织主体单位名称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提交的宣传口号作品不得超过3个。参与者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活动的征集活动。
(2)如果条目中存在相似性,首先提交的条目将自动进入选择过程,其他条目将自动失效。
(3)要求所有参与者提交完整的注册材料,包括:
1.活动登记表(见附表)
2.作品的创造性描述(含义、寓意、背景等。包含在作品中)
3.作品(以要求的格式提交作品)
(LOGO设计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标志设计作品应附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纸的概念描述。
2.LOGO设计作品以电子稿的形式提交,电子版的命名格式
3.该软件包包含人工智能或CDR矢量图格式文件和JPG文件。JPG的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的尺寸为A4。
(5)宣传口号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宣传标语作品以WORD文档的形式提交
2.文件命名格式为“湘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口号征集参与者姓名”。
(6)提交的文件将不会被退回,请设计者保留他们自己的文件。
八、注册方式:邮寄注册(不接受其他注册方式)
(1)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名参加比赛
电子邮件注册提交文件:
1.注册邮箱:1479793205@qq.com
2.注册咨询电话:585333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9:30-17:30)
(2)通过《湘潭日报》报名
1.注册邮箱:373829705@qq.com
2.注册咨询电话:13786285643
(3)通过在湘潭市设立国家森林城市办公室报名参加竞赛
1.现场注册地址:岳塘区夏光中路28号市林业局办公楼511室
2.注册邮箱:362265363@qq.com
3.注册咨询电话:555741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5:00-17:30)
九.奖励
(1) LOGO设计奖励
1.一等奖(1):每件1万元
2.二等奖(2):每件作品2000元
3.三等奖(3):500元整/件
(二)宣传标语奖金
4.一等奖(1):每件3000元
5.二等奖(20):500元整/件
6.三等奖(50):200元整/件
(3)证书:主办单位将为入围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X.版权要求
1.参与者必须保证其提交作品的原创性,未经任何形式的公开发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侵犯他人版权和知识产权,参与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2.获奖作品和被采纳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参赛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比赛,无论是否放弃奖项,获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版权)。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修改、保护和许可获奖作品和被采纳作品,参赛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设计作品(工业作品签名比赛除外)。
3.征集和评选结果公布后,入围作品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载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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