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自2014年起设立天津市质量奖。天津市质量奖是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分为“质量奖”和“提名奖”两个级别,每次5个奖项。主要奖励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获得“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每获得“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为推动和组织天津市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天津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决定公开征集“天津市质量奖”的标志和奖杯设计。
首先,收集时间
从2014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第二,收集模式
(1)天津市质量奖标志设计
(二)天津市质量奖奖杯设计
三、设计要求
(1)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参与其他评选活动,不是公共作品,不容易与其他模式混淆;
(2)必须体现天津市质量奖追求质量、技术、品牌、效益的理念,体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内涵,体现天津的地域特色;
(三)创造氛围,简约,实现文化与品质的共存,形式中的比喻意义,形式与意义的结合,充满时代活力。标志和奖杯设计上应标明“天津市质量奖”字样,奖杯上应签有“天津市人民政府”字样,并预留接受单位名称的空间;
(4)标志设计图案最好用电脑绘制(保存为JPG格式300dpi),也可以手工绘制;
(5)奖杯设计图样要求提供彩色效果图(以300dpi格式保存)和三视图投影图(比例尺为1:1或133602),所有这些都以电子文件或图纸的形式提交;
(六)提供设计说明,简明扼要(1000字以下);
(七)设计草图中不得包含能够识别设计者(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四.其他要求
(a)能同时为标志、奖杯设计或其中任何一个做出贡献;
(2)入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如果您提交了一份计算机图形的草稿,您应该提交一份矢量格式(如CDR或VI格式)的电子文档,该文档在入围后可以编辑;
(4)如果所选作品被录用,其作品的专有权属于天津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5)所有征集计划均不可退还,请投稿人保留自己的记录;
(6)候选人的作品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tjzfzlj@163.com,书面手稿应以附件形式发送,注明作者的联系信息和个人数据。同时,设计文件文本及相关资料应邮寄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天津质量管理学院)筹备组,并注明“征集模式”。
联系人:那
电话:27182121 2336072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远工业园荣源路16号新茂民营科技园主楼一楼天津质量管理研究所
邮政编码:300384
V.评估方法
(1)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入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5个入围作品的标识和奖杯;
(2)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将入围作品上报天津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每件作品一件;
(三)评委会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准参加比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方案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延迟交货;图纸和文字难以辨认
(4)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2014年9月25日
关于征集天津市质量奖标志和奖杯设计图案的通知
http://www.tjjj.gov.cn/html/xxgkmemu/gktg/19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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