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和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弘扬地方文化,诸暨市委外宣办公室和诸暨市旅游局决定于2014年4月至6月举办“诸暨旅游形象标识征集评选活动”。一、征集内容
以“美丽诸暨”为主题,收集诸暨旅游形象LOGO。
二、工作要求
1.入选作品应符合主题,充分展示诸暨旅游业的整体形象。
2.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寓意深刻,构图简单,色彩鲜艳,富有高层次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设计草案应附有文字说明
3.通用性强,适用于各种载体和环境的生产和应用,如平面宣传、户外旅游、现场设备、服装等用途。
4.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种颜色。设计图纸可采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电子版可采用JPG格式提交。设计不小于600800像素,表示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5.申请的作品应当保证是原创的,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第三,选择方法
主办单位邀请设计领域的相关领导、专家、专业人士和专业人士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的所有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作品和最终作品的数量。
第四,奖励标准
1.最终被采纳作品的设计者将获得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入围设计师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V.提交方法
1.参赛作品需邮寄或递交至诸暨市珠洛东路2号石故里旅游接待中心二楼规划处。请在信封上注明“获奖作品”的名称。同时,将作品的电子版发送到本次活动的专用电子邮件地址:549734201。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
2.征集文件: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5月15日(邮件以邮戳为准,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3.申请人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在入围作品后可以调用。所有参赛作品不会被拒绝。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手稿。
六.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
所有入围作品均被视为受主办单位委托,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入围作品也捐赠给主办单位用于公益,提交后所有权归主办单位,但入围作品可根据上述条件获得奖金;组织者拥有入围作品的全部产权,包括版权和使用权。
七.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发表作品或使用他人作品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申请作品涉及著作权、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作者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组织者。
3.所有投稿人都被视为同意本声明的内容。
4.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575-87379002,QQ邮箱:549734201。
诸暨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诸暨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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