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民普法,为长宁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提供新载体,长宁区法制宣传办公室和长宁区司法局决定开展“长宁法制宣传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长宁法制宣传卡通形象集锦。
二、活动组织
长宁区法律宣传办公室和长宁区司法局。
第三,时间
1.作品收藏:3月5日至4月30日。
2.评选阶段:5月,包括初评、网上投票和终评。
3.工程确认和发布:6月。
四.招标要求
(一)内容要求
“长宁法治宣传卡通形象”的设计应生动、直观、形象,体现新时期法治宣传的特点和长宁特色,适用于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每个卡通形象都应该配有一个中文名字,这个名字应该容易发音和记忆,没有歧义。卡通人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良好风俗习惯的要求。
(2)形式要求
作品以电子原稿的JPEG形式提交,设计原稿的颜色模式必须为RGB。申请人应提供多视角(包括正面、背面和侧面)、多表情、多形式的卡通形象。文件规格是国际标准A4或A3尺寸的jpg文件。作者保留了高精度的原始设计图纸(如人工智能、彩色显示、PSD、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并且必须在进入初步列表后提交源文件。
(3)版权要求
作品应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和第一代作品,不应有剽窃等侵权行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或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一旦获奖作品被雇用,组织者与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组织者支付适当的版权转让费。获奖作品的版权属于组织者,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表权和处置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开发和应用。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V.参与方式
1、作品可以以个人、团队和单位的名义提交。对同一作者提交的作品数量和获奖数量没有限制。请保留参赛作品的手稿。
2.参赛作品将于3月5日至4月30日收到并提交。提交渠道1:给cnfx923@163.com发邮件;渠道二:光盘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923室,收件人为“法宣长宁”,邮编:200050。请在提交邮件的标题或邮寄信封上注明“卡通形象收藏”字样。请附上张宁促进法治漫画作品的参赛作品及创作描述表(下载地址:http://sfj . changing . sh.cn/art/2018/2/27/art _ 5433 _ 461576 . html)。
第六,奖励方法
组织者邀请专家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评估,并选出10名入围者。入围作品将通过“长宁法宣”微信公众账户平台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投票。在最终评选中,10部入围作品的作者将通过PPT展示向评委现场讲解他们的创意,评委将现场打分和排序。结合评委现场评审,参考以往微信投票情况,其中一幅作品被主办方确定为“长宁法宣卡通形象”获奖作品,正式被聘为“长宁法宣卡通形象”,并向公众发布。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七名入围者。获奖证书将颁发给所有获奖者。一等奖作品为租用作品,版权转让费15000元,其他奖项给予适当奖励。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组织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李书俊和郑飞。电话:22050977
附件:法治宣传长宁卡通形象作品创意描述表
http://sfj . Changning . sh.cn/module/download/[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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