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凸显焦刚湖旅游的独特魅力,提高焦刚湖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毛集试验区旅游品牌发展,经区工委和管委会批准,毛集旅游局决定公开征集焦刚湖旅游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一、征集内容
1.毛集实验区焦刚湖旅游口号。
2.毛集实验区焦刚湖旅游形象识别。
二、收集时间
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
三、招标要求
1.旅游口号:
它能充分体现焦刚湖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的表现力、强烈的吸引力和广泛的感染力。词语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原则是不超过12个词。
2.旅游形象识别:
(1)体现焦刚湖旅游的鲜明特色;
(2)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单明快,易于识别和记忆;
(3)送审文稿应附有彩色或黑白图案,统一成A4纸规格,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并附有文字说明,说明标识、图案和文字符号。
第四,选择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由毛集实验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拟申请的作品进行评审。
V.奖励标准
1.评委会从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中评选出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两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
2.所有获奖者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自己的税款。
六.特殊解释
1.申请作品数量限制:每人3个旅游标语和2个旅游形象标志。
2.申请人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与作品的版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的内容。
4.获奖后,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毛集实验区旅游局所有。毛集实验区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有权在旅游宣传、专辑出版、网上展示和媒体播放中使用该作品,设计人员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5.申请人应提交其联系信息、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其他个人信息以供联系。
6.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申请的工作不予退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7.提交行为表明申请人完全认可本《公告》的内容并遵守相关协议。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毛集实验区旅游局。
七.提交地址
1.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邮寄地址: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政府办公楼311室朱春航,邮编:23218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呼唤旅游口号”或“呼唤旅游标志”字样)
电子邮件:mjlyj611@163.com
2.联系信息
联系人:朱春航
电话:0554-8273611 0554-8275226
http://www.maoji.gov.cn/n/2014-08-19/86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