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西藏自治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林芝市委、人民政府办公厅《林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更好地开展江河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河长制度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律义务,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帮助我市河长制度工作。 林芝市河长系统办公室决定开展“林芝市河长系统视觉标识、宣传照片和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现征集各界原创作品。
一、组织者
本次征集活动是由林芝市河务局和林芝市文化局联合举办的。
二、收集时间
活动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
收货时间:2018年7月1日至10月1日;
初步评估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最终评估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评选结果公告及奖金发放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三、招标要求
(一)视觉LOGO工程要求
LOGO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结合林芝“江南、西藏”的地域特色,充分体现“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江(湖)长体系,加强河湖生态保护”的主题,力求体现林芝市河湖的内涵和特色。
1.作品应内涵丰富、构图新颖、造型简单、色彩和谐、美感丰富、艺术感染力强、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强。图案清晰大方,可用于网站、文件、信头、宣传资料和媒体宣传场合及载体;
2.设计草案应附有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描述,包括设计图案和技术文字描述(图案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模式的概念描述(含义、含义、背景等。);
3.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有三维和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颜色和特殊字体设计稿;
4.作品的图形电子稿的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采用JPG或TIF格式,电子稿和文字说明应放在A4纸大小的正面页面。
5.提交作品的命名方法“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宣传照片的基本要求
1.宣传照片是林芝的河湖照片;
2.照片要美观,展示林芝市的河湖特色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大于5米的照片;
3.注明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姓名、作者、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背景和介绍。
(三)宣传标语的基本要求
1.易于理解,能够被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直观地理解和接受;
2.简洁,朗朗上口,容易记住。
以上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第四,奖项设置
视觉标识作品将获得一等奖,奖金为8000元;二等奖2项,每项奖金4000元;两个三等奖,每个奖金2000元。
宣传照片入选作品将获得5个一等奖,奖金为1000元;10个二等奖,每个500元,10个三等奖,每个100元。
宣传口号有10个优秀奖,每个奖300元,10个入围奖200元。
获得一等奖的视觉LOGO作品被用作整个城市水系的主题LOGO。所有获奖的照片和标语都被选入宣传图书馆,以备日后宣传。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林芝河行政系统办公室所有,林芝河行政系统办公室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使用。
本活动支持一人以上,但不超过五人(arti
2.作品以电子手稿的形式提交。有意者请将电子设计手稿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xzlzqmsxhzzbgs@163.com,电话:0894-5888485,联系人:王云森,八商不智;
3.同时,提交论文作品以供选择和存档。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八一区八一镇德姬路248号,联系人:八商不智王云森;电话:0894-5888485;
4.获得视觉标识一等奖的作者有义务提供后续服务,并根据林芝市水系管理处的需要改进作品以供使用;
5.创意描述(500字以内,简要描述作品的理念和意义);
6.视觉LOGO作品、宣传照片和标语的提交将于2018年10月1日结束。
林芝市河厂直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
http://slt .西藏. gov.cn/zwgk/tggz/201806/t 20180622 _ 52505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