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海盐农业资源在特色产业中的优势,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提升海盐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海盐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挖掘和提炼海盐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独特价值,促进海盐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立。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阎正办发[2019]6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面向社会的海盐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及LOGO公开征集”
一、组织者
海盐县供销合作社(海盐县农业合作社执行委员会)、海盐县农业和农村局。
二、收藏内容
1.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2.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标识。
三、征集条件
1.它具有地域元素,反映了浙江海盐的地理特征、自然资源和农业文化内涵。
2 .突出海盐蔬菜、水果、粮油、水产品、畜禽和茶叶等特色产业。
3.它可以很好地应用于各种农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印刷广告和视频广告。
4.品牌名称的字数应控制在6个字以内。
5.品牌LOGO外形美观,简洁明了,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图形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记忆,能产生共鸣和传播。
6.必须为工作提供创造性的描述。如果作品的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采用了三维和彩色效果,则需附上效果图,并提供标准颜色和特殊字体设计草图。
7.作品必须具有高度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色鲜明。
8.作品应完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全原创,无抄袭和冒用,可用于征集方的工商登记。
9.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一个品牌名称或LOGO,也可以同时申请两个,但每件作品的数量不能超过5件。
四.参与活动的方式
本次活动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
申请人通过本公告下载《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附件1)、《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附件2)和《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附件3),并填写相关信息。有意者将在活动截止时间前以邮件、电子稿件或面对面的方式将申请作品提交至浙江省海盐县供销合作社集团指导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海盐县婺源街新桥北路127号);邮政编码:3143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0573-86928207;电子邮件:425174887 @ qq.com,并请注明设计师的姓名或机构和联系方式。
V.选择方法
征集方将邀请县级相关部门的行业专家和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初评,最终评选出8个品牌名称和8个LOGO标志。
2.最终评价:通过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海盐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评选出一个品牌和一个LOGO为最佳作品。
六.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的品牌名称和LOGO各奖5000元,其他入围作品奖1000元。如果同一获奖作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获奖奖金将由申请人平均分配。
评选结果将在海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yan.gov.cn)上公布。
七.招标说明
1.截止日期前后提交的所有作品均无效。
2.征集方不为参与申请的作品支付任何费用;工程设计和提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所有收集的作品不可退还。
3.申请人必须保证作品是为自己(单位)原创的,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果侵权,申请人本人
5.提交工程应被视为同意本公告的条款。
6.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征集方。
附件1: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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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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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海盐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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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供销合作社总公司(县农村合作社执行委员会)
海盐县农业村居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