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动展示泸州文化旅游名片,突出文化旅游的主题特色和精神,进一步提升泸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泸州文化旅游形象标识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相关事宜解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泸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管理局
二、收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以发送地的邮戳时间为准;如果在线提交,以电子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三.应用工程的设计要求
(一)应体现泸州文化的内涵和精髓,突出旅游资源的优势和特色,突出时代特色和国际视野,符合社会认知和公众期望。
(二)泸州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应寓意深刻,风格简洁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独特的视觉冲击力,让人一眼就能想到泸州文化旅游。
(3)要考虑标志的综合应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造。
四.申请作品的提交方式
(a)条目可以是一张或多张图纸,每张图纸应附有说明;设计草图应包括彩色草图和黑白草图(栅格地图);集体创作的作品作为第一创意人提交。
(二)投稿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者的信息描述。包括设计者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位、电话号码和有效身份证号码。
2.设计作品。作品可以以任何JPG,科尔德拉威9和TIF格式提交。图片的分辨率应大于300dpi,图案的长度或宽度应不小于1200像素,颜色模式应为RGB。
3.500字以内的设计描述。
(三)以上信息可在刻制后邮寄,或通过网络提交。
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一环路龙头松路149号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邮政编码:646000。
电子邮件地址:316531952@qq.com。
请注明“泸州文化旅游形象标识收藏”字样。
联系人:曾力赵洁
电话:0830-3104698 0830-2528830。
(4)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投稿者请保留自己的论文。
V.选择和奖励
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聘请的专家学者对申请进行了审核,选出了5名入围者,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网民投票。最后,专家组对优秀作品进行了评价,经专家加工修改后,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确定为泸州文化旅游
身份证明。入围作品每人奖励2000元,优秀作品奖励6000元,所有获奖作品不再重复奖励。评选结果在《泸州日报》 《川江都市报》、泸州电视台、泸州广播电台、泸州新闻网等媒体上公布。
六.相关解释
(1)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作品进行修改,并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和使用时间;入选作品的版权和其他权益归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2)投稿人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稿件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投稿人有侵犯他人版权的责任,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所有,所有投稿人均被视为知晓并认可本次征集活动的内容。
泸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http://wlt.sc.gov.cn/104/141/144/201906/MIT345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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