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中国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创造和推广原创佳作,促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艺术发展管理、资助、支持和引导的新平台、新渠道和新机制。国家艺术基金是一项公益基金,主要由中央政府出资,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围绕创作制作、宣传推广、收藏收藏收藏和人才培养四个方向。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需求。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可根据申报条件申请项目资助。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会的详细介绍,请访问国家艺术基金会的网站。
为提高社会对国家艺术基金的认识和理解,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国家艺术基金”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国家艺术基金”标志设计作品。
第二,征集范围:面向社会。(个人或机构可以参与)
三.收集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9月30日。
(以接受申请人提交的作品的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四.内容要求:内容包括“国家艺术基金标志设计”,
“国家艺术基金会文字设计(一中一英),“国家艺术基金会标志与文字设计组合”。标志设计应体现国家艺术基金设立的宗旨,具有鲜明的创意、较强的艺术性和较高的认可度,适用于各种传播目的和单色或彩色印刷。
V.格式要求:参赛作品应以数码图片的形式提交和展示
像素大于800600,存储容量小于1MB,文件格式为JPG。
六.提交方式:以电子稿件的形式发送到专题征集活动
邮箱:fanyq920611@163.com;文件名为“设计团队名称/个人姓名国家艺术基金”,设计团队/个人简历及创意描述不少于500字;提交时,请提供除电子邮件地址外的有效联系信息,如手机和座机。
七.评估程序和奖励标准:基金将邀请行业专家
作为评审委员会,所有提交的作品都经过认真公正的筛选,入选作品由管理中心奖励5万元,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宣传推广活动。
八.相关事项:1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收藏者,收藏者享有修改和使用的权利;2.所有申请的手稿将不会被退回,作者被要求保留自己的手稿;3.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一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与评审的资格,侵权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范
电话:010-68498646 010-68498647
联系电子邮件:fanyq920611@163.com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8日
http://www . cnaf.cn/gjysjw/tztg/201408/2c 0389493 a 744 c 9 b 8 c 4441 a 48d 79 bed 5 . shtml?时间=0.2218190405271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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