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积极推进新时期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公众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调动广大公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决定公开征集海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新时期文明实践中心的标志。
收藏内容
1.海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2.海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
收集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13日
招标范围
向全社会开放,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参与
招标要求
0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LOGO。要紧跟创作主题,它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能反映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体现了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心和信心。
02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以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五大平台建设为基础,展示新时期我市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志愿服务贯穿始终,具有思想政治引导、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服务人民的功能。03投稿人可以选择上述内容进行设计,也可以同时设计和投稿两种类型的内容;对于每种类型的内容,每个贡献者只能有一个作品。所有提交的工程必须附有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电子草稿,解释图纸的尺寸、比例和颜色等)。),并提供创意说明(300字以内,说明设计的含义和背景等。)。
设计新颖、醒目、大方、深刻。它充分利用了海门元素,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易于制作和推广。05要求原创性,剽窃是严格禁止的。
提交方法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提交时,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中标注“海门文明创作LOGO集合——设计师姓名”,将可编辑的源文件、JPG图片和设计草案的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创意描述等基本信息(word文件)放入文件夹中,制作成压缩文件,作为附件发送。作品的设计草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提交时间:12月13日下午5点前;
电话:0513-81262697;
电子邮件:hmwmsj@126.com。
选拔过程
1.作品初审(12月中旬)。征集截止后,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入围名单。投稿作品少于100件的,将不再继续下阶段评选。
2.公示投票(12月下旬)。入围作品将在 《海门日报》 、海门文明网、“文明海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在“文明海门”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评选发布(12月底)。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并将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奖励设置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2项,奖金5000元;
三等奖,每项奖金2000元。
2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标识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2项,奖金5000元;
共有3个三等奖,每个奖2000元。
预防措施1。所有申请必须是原创的,并且在提交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共宣传、广播、制作宣传资料等。
2.申请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果作品或其使用材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作品的贡献者承担。
3.申请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的内容。
4.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将被视为委托作品。入围作品完成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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