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形象
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LOGO (LOGO)
来自全国的启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是呼和浩特的老城区,也是呼和浩特的发祥地。为了进一步提升玉泉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树立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促进玉泉区旅游业的新发展和新突破,塑造玉泉区旅游新理念和新形象。玉泉区旅游局将向全国公开征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形象的口号和标识。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办方及征集评选时间
活动组织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局
主办单位:内蒙古马业传媒有限公司
收集时间:2018年5月18日-6月15日
截止日期:2018年6月15日
评选时间:2018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2018年7月初发表于:
二、征集项目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形象标识
三、征集要求
摘要: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城市特色、蒙元文化、庙会文化、蒙旅商业文化为切入点,提炼旅游资源要素,打造符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形象的宣传口号。或者以“xxxx,玉泉”的形式创造一个宣传口号。旅游标志的创作应符合玉泉区的城市特色。标语和标志应融入玉泉区的历史和旅游特色,彰显玉泉区的魅力,并具有艺术性、可识别性、宣传性和观赏性。
(一)旅游形象口号征集要求
1.语言简洁,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原则上由一个句子组成。
2.它能突出玉泉区的旅游特色,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深刻诠释玉泉区旅游品牌的精髓。
3.提交必须是原始的。每个投稿人限于3次提交,并且必须按照要求附上口号设计概念的描述。
(二)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
1、LOGO立意要体现蒙古族元素以及玉泉区特色。
2.内涵丰富,色彩鲜艳,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生产、推广和应用。
3.手稿图案的电子版应该以jpg格式提交,图案的分辨率应该高于300dpi。
4.附有文字说明的作品,字数不得超过500字。
5.标识的组合应具有单独使用的效果,以及与蒙古文、中文和英文标准字符组合的效果。
四、评选办法
(1)初评:2018年6月18日至21日,组织专家对申请作品进行初评。
(2)再评价:2018年6月21日至30日,入围作品将在玉泉区旅游局官方微信平台上公示,由群众投票评选。
(3)公告: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7月初公布。
在评选期间,组织者有权要求投稿人修改和重新设计作品以供最终评选。
五、奖励办法
(一)旅游形象口号
有两个最佳创意奖,每个奖5000元人民币,由玉泉区旅游局颁发荣誉证书。
共有八名入围者,每人获得2000元人民币和玉泉区旅游局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旅游形象标识
设立最佳创意奖,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6000元,并由玉泉区旅游局颁发荣誉证书。
共有两名入围者,每人获得3000元人民币和玉泉区旅游局颁发的荣誉证书。
(以上奖励为税前金额)。
六、投稿方式
提交方式:所有的提交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电子邮件地址:yqqlyj@163.com联系人:云杰
电话:17647370602 0471-3913959
提交说明:
1.提交申请时请注明“提交玉泉旅游形象宣传标语”和“提交玉泉旅游形象LOGO”字样。
2.申请人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子邮件。评选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布。
3.要求设计人员保留高精度的原始设计图纸(如人工智能、彩色多普勒和PSD),以便提供给测试人员
1.申请的所有作品必须是原创的,设计方案应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如有违反,作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主办单位(玉泉区旅游局)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相关连带责任,出资人在提交出资前应明确其责任和义务。无异议应视为批准。
2.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视为玉泉区旅游局委托作品,其版权、商标注册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著作权、出版权、修改复制权和商业开发权归玉泉区旅游局所有,但不限于此。玉泉区旅游局有权随时以任何形式使用作品,并可以以任何形式修改作品。
3.一旦作品被采纳(包括部分采纳)并支付奖金,将不会向贡献者支付任何费用。
4.如果稿件相同或相似,以第一作者为准。所有收集的作品不可退还。
5.本次征集不收取注册费,提交作品产生的任何费用将由投稿人承担。
6.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玉泉区旅游局对本次征集和评选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一旦参加,将被视为同意上述所有条款,评选结果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上诉。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旅游局
2018年5月17日
https://mp.weixin.qq.com/s/Emv0cVKzuSstfDulU_6-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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