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泉港“中国长寿之乡”的品牌标识和形象口号。具体方案宣布如下:一、征集的内容
1.“福建泉港,中国长寿之乡”品牌LOGO。
2.“福建泉港,中国长寿之乡”的形象口号。
二、工作要求
(1)标识征集的基本要求
1.设计简单,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了泉港“发展型长寿镇”的品牌特色。
2.投稿人应提供一份电子稿件和一份纸质稿件。需要彩色图案,电子文稿以不小于600800像素的JPEG格式提交,纸质文稿以彩色打印。候选作品入围后,必须提供CDR格式的图片。
3.品牌标识设计作品均符合A4纸规格,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4.标志设计概念的文字说明(1000字以内)。
5.申请作品应为最新的原创和未发表的作品。如果涉及版权或版权纠纷,投稿人应负责。
(二)形象口号收集的基本要求
1.形象口号应充分体现泉港“发展型长寿镇”的特色,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词语简洁,易于记忆,与众不同,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3.标语中的字数不得超过16个字,标语的内涵和深刻含义应当用文字简要说明。
4.申请作品应为最新的原创和未发表的作品。如果涉及版权或版权纠纷,投稿人应负责。
三.选择和奖励
在征集活动中,将颁发5个品牌标识和10个形象口号的优秀奖,奖金分别为3000元和500元;一名品牌标识获奖者和两名形象口号获奖者将分别获得人民币2万元和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
参与设计方案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泉港区人民政府,并有权对方案进行修改。
第四,提交的时间和方法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的交付和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投稿人应在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并在信封或邮件头注明“中国长寿之乡福建泉港品牌标识征集”和“中国长寿之乡福建泉港形象口号征集”字样。所有稿件将不予退还,作者保留原稿。
3.提交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泉港区郑敏福利大厦403室)。
邮政编码:362801
联系人:刘琼珍
电话号码(传真):0595-87971090
电子邮件:qgchangshou@163.com
如果您需要《泉港长寿之乡品牌运营策划方案》书面材料,请联系老龄化委员会。
泉港区老龄委办
2014年12月9日
http://www.qgnews.net/content/2014-12/10/content_50077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