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品牌,经研究,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征集诉讼服务中心标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首先,收集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以邮戳或交付时间为准)。
第二,收藏的对象
全市法院干警和各界人士。
三、标志设计要求
1.它特色鲜明、内涵深刻、构思巧妙,以“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符合“对外为人民服务、对内为法官服务”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体现了鄂尔多斯地区的民族文化特色。
2.作品的设计应庄重、典雅、简洁、美观、艺术和视觉冲击、具有象征性、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易于制作。
3.它扩展性强,适用范围广,可扩展性强,适用于各种场所和载体,方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
4.标志设计应包含以下要素(仅供参考):
(1)单位名称:诉讼服务中心。
(2)结合法律会徽的特点,融入平衡元素。
(3)融入鄂尔多斯地方民族特色的符号。如需了解鄂尔多斯,请访问网站“鄂尔多斯在线”。
第四,提交要求
1.作品提交包括两部分:设计作品和作品描述:
(1)设计图纸可以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电子版应在”。jpg”格式,电子版应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496195638@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诉讼服务中心标志征集”字样。
纸张设计模式采用A4纸规格,要求作者保留自己的原稿。所有提交的作品将不会返回到原来的。作品的纸质版本邮寄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908室,邮编:017200。
(2)在作品的描述中简洁地陈述了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内涵。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应在工作描述中注明贡献者的姓名。
2.投稿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作者,或者是依法享有设计方案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交作品时,投稿人应确保提交的设计是首次发表的,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果由此产生任何争议,出资人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入围设计方案和最终标识设计方案的所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属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V.选择方法
1.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3名入围作品。
2.在广泛咨询的基础上,获奖作品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并通过法院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诱因
1.三位入围者将获得奖励,每件作品将获得500元。
2.对于最终入选的作品,作者将获得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七.联系信息
电话:0477-8160388
传真:0477-8377664
邮箱:496195638@qq.com
鄂尔多斯中产阶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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