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法制进校园”的宣讲基本实现了全区中小学的全覆盖;改编自真实案例的微电影《润蕾无声》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大手牵小手》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我关爱主题MV》的微视频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转发;牵头建立“法律援助小组”、“绿色救援”和“医疗合作”三个平台;先后建立了管理与保护、心理矫治、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四个基地。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彰显“三春会”品牌,现向社会征集品牌标识。具体计划如下:
一、“三春会”未受制约品牌的内涵
“三春晖”这个未经考证的商标,来源于唐代诗人孟郊《游子吟》的《一寸长的草有多少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牵动着检察机关的心,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三春会”品牌框架内,进一步细分为“春雨课堂”进行法律宣传;帮助和教育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春风行动”;“春雷行动”等三个子品牌,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爱情的不断检验和成长的护航。
二、采集内容和要求
(1)内容: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三春会”未被发现的品牌标识及解读,包括设计创意、整体标识图案及其构成要素。
(2)要求:
1.标志设计应采用平面图案的设计形式,以字母或中文图像体现“姜堰检察院”和“三春会”的内容,图案必须有“三春会”的汉字。图案应该简洁醒目,易于传播。
2.申请作品必须以TIFF或JPG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并且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以便在缩小到100*100像素时可以清楚地使用。同时,要求设计方保留原设计图纸,以便选择后提供给招标单位。
三.提交方法和截止日期
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邮件:148923694@qq.com。联系人:汤琼,王伟,电话:0523-88812908。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四.选择方法和奖励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的设计要求,参赛作品将在姜堰区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亲民检查”微信公众账号上公布展示,并由社会进行投票。同时,将邀请专业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评论,并根据投票和专家意见选择参赛作品。具体激励措施如下:
(1)选择一件作品进行采纳,并奖励作品设计者人民币2000元。
(2)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每件作品的设计者获奖人民币500元。
五.相关事项
(1)申请人应负责申请费和奖金税。
(二)受聘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征集单位有权对不完善的设计进行修改。
(3)申请的所有作品应独立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违者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4)请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5)所有提交的申请将不会被退回。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六)严禁恶意刷票,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http://tzjy.jsjc.gov.cn/yw/201807/t20180712_524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