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和田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和田旅游的品牌形象,展示和田旅游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和田旅游形象的宣传口号和标识现已在国内公开征集。
征集内容
(一)旅游形象口号
(二)旅游形象标识(LOGO)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不仅限于单位或个人
作品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2月15日
(取决于提交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
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
(一)主题口号
具体要求:
1.它能准确反映和田的旅游形象,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和田的旅游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充分体现和田的魅力。
2、具有特色性、传播性、独特性、排他性、易传播性、简洁性、流畅性和张力性。
3.文本精炼,主题突出,富有魅力,含义恰当,易于阅读和记忆,满足游客的心理预期和需求,适合在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和推广。
4.随函附上对创造性写作的简单描述。
(二)标识设计
具体要求:
1、与和田旅游的主题和特色密切相关,主题突出,视觉形象生动,认可度高,简单大方,色彩鲜艳,构图新颖,创意独特。
2.标志图案适用于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制作和应用;它便于传播、应用和印刷,并能以不同比例清晰显示。
3.深刻的含义和延伸性。设计要有符合时代特征、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的延伸应用体现。
4.设计作品为A4格式(210毫米297毫米),分辨率超过300dpi,标有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并附有约300字的创意描述。
(三)主题口号与形象标识,既可以是单独的征集对象,也可合二为一,要求图文并茂、有趣呼应、气韵贯通、和谐相融,富有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奖项及奖金设立
(一)主题口号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2万元;
两次二等奖,每次奖励10000元现金;
共有10位入围者,每一位都值1000元的和田旅游景点门票。
(二)形象标识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万元;
二等奖2项,每项奖励6000元现金;
共有10位入围者,每一位都值1000元的和田旅游景点门票。
评选办法
在线提交或信函提交是可以接受的。提交截止时间后,评选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组织初评,二是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最后组织专家评审(分数由专家评审占60%,网上投票占40%的比例决定)。
投稿须知
(1)城市旅游形象标识的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包括一个彩色图案、一个黑白图案和一个黑白坐标图案,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2)投稿人应提供其真实姓名和联系信息。
(3)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宣传口号可以组合提交,也可以单独提交。
(4)申请人应注明其真实姓名(或单位和组织名称)、创始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提交意见书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和田旅游图片集”字样。
(5)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5日(以盖章和邮寄/发送日期为准)。
(6)提交方式:
1.电子邮箱:624735400@qq.com(标题栏请注明:和田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及标识征集)。
2.邮寄地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路49号地区旅游局,联系人:安生金,联系电话:09032513809 。
详情请登陆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田零距离”、“和田是个好地方”。
有关事宜
(一)申请作品必须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所有与版权、声誉、隐私等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的宣传、专辑、展览和公益宣传。
(2)所有申请不会被拒绝。申请人无需另行通知,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田零距离”和“和田是个好地方”将被取消
(4)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组织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应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
【特别申明】
1.本次活动由和田市旅游局主办,具体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申请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与他人此前获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本作品与他人作品发生版权纠纷,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承担,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一旦申请作品被采纳,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以及作品的所有平面、三维或电子载体的所有权利)将归组织者所有。未经参与者同意,组织者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作品。
4.投稿人需要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田零距离”、“和田是个好地方”,了解更多和田的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历史文化,他们的作品需要突出和田旅游的核心元素。
5.如果参赛作品的质量不符合主办单位的要求,主办单位可以决定采用其他方式征集作品。所有提交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都属于原作者,申请人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其提交的作品,无需征得组织者的同意。
6.任何为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做出贡献的人将被视为接受了本征集通知的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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